益阳市龙岭产业发展中心生态环境管理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16:52 信息来源:龙岭产业发展中心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一、园区概况

  益阳市龙岭产业发展中心位于益阳市赫山区,园区于2025年并入益阳高新区,主导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装备制造产业,核准范围面积9.4963km2,园区于2025年6月6日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龙岭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批复文号湘环评函〔2025〕10号。

  截至年底,园区原批复范围内已入园企业数量172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162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17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7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120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14个。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99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15个,未完成验收的有16家(建设试运行中)。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90家,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16家。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26个,其余为排污许可登记/豁免企业。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园区检测方案第一季度根据《益阳龙岭工业集中区(调扩区)总体规划(2019-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检测要求开展,园区第二、三、四季度检测根据《龙岭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检测要求开展。

  检测结果见附件。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情况

指标

管控要求(湘环函〔2024〕26号)

2025年规划调整后变更建议

落实情况

备注

空间布局约束

(1.1)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不得将其他燃料燃用设施改造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

(1.1)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不得将其他燃料燃用设施改造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

禁燃区内无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燃料设施。

符合

 

(1.2)区块一(龙岭新区)内不再设置居住用地和规划集中安置区;在区块一北部和南部边界设置一定距离的绿化隔离带;禁止化工、产业新进入主区及春嘉路以东的区块一区域。

(1.3)区块二(龙岭新区)禁止在区块二边界布局气型污染明显的企业及布局噪声影响大的企业。

(1.4)区块三(沧泉片区)按规划设置规划居住用地周边的绿化隔离带,禁止在规划居住用地边界布局噪声影响大的企业。

(1.5)区块五(衡龙新区)按规划设置规划用地北侧的绿化隔离带,在其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组团北侧和南侧边界增设一定距离的绿化隔离带;禁止在衡龙新区规划中部居住用地边界布局噪声影响大的企业。

(1.2)区块二(仙蜂岭产业集中区)作为益阳电厂的配套地块以电厂粉煤灰、脱硫石膏等一般固废为原料发展新型建材产业。

(1.3)区块三、四(龙岭新区)禁止在区块三、四现有及规划居住用地的周边地块上布局噪声影响大或气型污染严重的项目,在区块三北部和南部边界设置一定距离的绿化隔离带。

(1.4)区块五(沧泉片区)禁止在区块五现有及规划居住用地的周边布局噪声影响大或气型污染严重的项目。

(1.5)区块五(衡龙新区)禁止在区块六现有及规划居住用地的周边布局噪声影响大或气型污染严重的项目。在宁韶高速南边工业用地组团北侧、南侧设置一定距离的绿化隔离带。

本年度无噪声影响大或气型污染严重的项目落在敏感点周边;区块二(仙峰岭产业集中区)暂未开发。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废水:企业必须对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并建设废水预处理系统,强化对特征污染物的处理效果,企业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相应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

(2.1)废水:企业必须对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并建设废水预处理系统,强化对特征污染物的处理效果,企业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相应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

落实了雨污收集体系,污水管网覆盖100%,涉水企业按环评要求落实了水污染防治设施,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管网。

符合

 

(2.1.1)区块一、区块二(龙岭新区)废水经益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引管排入撇洪新河再到湘江。

(2.1.1)区块一(兰溪粮食产业园)污水经兰溪镇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兰溪河再到资江。 

现状区块一(兰溪粮食产业园)污废水接入兰溪镇乡镇污水处理厂。

符合

 

(2.1.2)区块三、区块四(沧泉新区)污、废水排入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碾子河最终纳入撇洪新河再到湘江。

(2.1.2)区块二(仙蜂岭村产业集聚区)加强废水综合利用,在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前,区块废水禁止外排。

现状区块二暂未开发。

符合

 

(2.1.3)区块五(衡龙新区)污水经益阳市衡龙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泉交河最终纳入撇洪新河再到湘江。

(2.1.3)区块三、四(龙岭新区)废水经益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引管排入撇洪新河再到湘江。

现状区块三、四(龙岭新区)污废水接入益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符合

 

(2.1.4)区块六污水经兰溪镇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兰溪河再到资江。

(2.1.4)区块五(沧泉新区)废水排入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碾子河最终纳入撇洪新河再到湘江

现状区块五(沧泉新区)污废水接入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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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区块六(衡龙新区)废水经益阳市衡龙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泉交河最终纳入撇洪新河再到湘江。

现状区块六(衡龙新区)污废水接入衡龙新区污水处理厂。

符合

 

(2.2)废气:落实园区大气污染管控措施,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及其它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

(2.2.1)产生恶臭的企业应建设恶臭气体收集、处理设施和相应的应急处置设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应配套建设集气及有机废气的处理设施,保证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

(2.2)废气:落实园区大气污染管控措施,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及其它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

(2.2.1)产生恶臭的企业应建设恶臭气体收集、处理设施和相应的应急处置设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应配套建设集气及有机废气的处理设施,保证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

(2.2.2)园区内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

(2.2.3)园区禁燃区范围应当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轻质柴油、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1)经园区对企业不定期的抽查,园区企业工艺废气均按要求进行了收集,设置了废气净化处理装置,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2)园区涉及恶臭、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的企业已按批文要求建设了恶臭收集处理处置设施。

(3)园区2吨以下生物质锅炉已完成淘汰,2吨以上生物质锅炉正在进行锅炉深度治理,园区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

(4)禁燃区范围内无使用高污染燃料企业。

符合

 

(2.3)固体废弃物:采用全流程管控措施,建立园区固废规范化管理体系、资源化进程,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大抽查力度和频次,强化日常环境监管。

(2.3)固体废弃物:采用全流程管控措施,建立园区固废规范化管理体系、资源化进程,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大抽查力度和频次,强化日常环境监管。

园区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园区已有两家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系统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移不及时、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已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大抽查力度和频次,强化日常环境监管。

符合

 

(2.4)园区内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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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环境风险管控

(3.1)园区应建立健全各区块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益阳龙岭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3.1)园区应建立健全各区块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益阳龙岭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园区于2023年修编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2025年12月在吉祥家纺组织进行了火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符合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园区90家企业按要求编制/修编了环境应急预案。

符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重点行业及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监测规范,依法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重点行业及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监测规范,依法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

企业按环评要求落实了土壤污染防治设施;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按要求开展了土壤环境监测。

符合

 

(3.4)农用地土壤风险防控:禁止向农用地排放、倾倒未无害化处理达标的固体废物、工业废水,严防灌溉用水污染土壤,从源头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用地。

(3.4)农用地土壤风险防控:禁止向农用地排放、倾倒未无害化处理达标的固体废物、工业废水,严防灌溉用水污染土壤,从源头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用地。

无向农用地排放、倾倒未无害化处理达标的固体废物、工业废水。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大力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提高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强化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推行合同能源管理。2025 年单位 GDP 能耗指标0.265标煤/万元。“十四五”时期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5.48万标煤(当量值),单位GDP能耗较2020

年下降12%。

(4.1)能源:大力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提高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强化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推行合同能源管理。2025年单位GDP能耗指标0.265标煤/万元。“十四五”时期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5.48万标煤(当量值),单位GDP能耗较2020

年下降12%。

园区使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入驻企业均未使用燃煤、重油等非清洁能源。

符合

 

(4.2)水资源: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到2025年,赫山区用水总量7.374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1.52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8.87%。

(4.2)水资源: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到2025年,赫山区用水总量7.374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1.52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8.87%。

园区落实了节约用水的需求,未突破控制红线。

符合

 

(4.3)土地资源:在详细规划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用地报批、土地出让、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全面推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引导指标和工业项目供地负面清单管理;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260万元/亩,工业用地地均税收13万元/亩。

(4.3)土地资源:在详细规划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用地报批、土地出让、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全面推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引导指标和工业项目供地负面清单管理;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260万元/亩,工业用地地均税收13万元/亩。

园区开展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保障产业园区用地需求,落实“周转用地+标准地+弹性供地”产业园区用地政策;后续引进项目严格按固定资产投入和税收引进项目;通过腾笼换鸟,提高现有地块的投入强度和地均税收。亩均税收是15.2万元/亩。

符合

  (三)水环境管理

  (1)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及管网覆盖情况、进出口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及联网情况及园区雨污分流情况如下: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个,其中:

  益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为:东临319国道和长常高速公路出入口,西临益阳火车货运站和益长城际快速干道,北抵益阳市汽车东站,南接益阳市绕城高速,辖天子坟、石头铺、帅家村、光明村等十多个社区、村,纳污面积约26km2。设计处理规模5万m³/d,实际处理规模4.2万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AAO+深度处理+反硝化滤池+紫外线消毒”,在线监控已联网并在线监测达标率100%,手工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益阳市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近期纳污范围为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建设范围内产生的生活污水与工业园区废水,总面积为7.89k㎡。近期工程服务范围为:石长铁路以东,泉交河、衡泉路以北,长益常城际铁路以西,创业路以南的老镇区,面积约0.97k㎡;新镇区已入驻及计划入驻的企业(双汇集团食品加工项目、江西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俏嘴巴食品有限公司、湖南星火茶业有限公司),新镇区范围为北至工业路,南至益阳与宁乡交界处,东西为银城大道两侧各1000米范围,面积为6.92k㎡;设计处理规模1万m³/d,实际处理规模0.34万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AAO生化+MBR膜处理+紫外光消毒,在线监控已联网并在线监测达标率100%,手工监测达标率100%,新材料产业园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2)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监督性执法监测未出现超标现象,自动在线监控达标率100%,无超标情况。

  (3)园区污水处理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2个:

  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为高新区东部新区产业园核心起步区及沧水浦,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污水就近接入,设计处理规模3万m³/d,实际处理规模2.5万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AAO+深度处理+紫外消毒”,在线监测达标率100%,手工监测达标率100%,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评估工作。

  粮食产业园区依托兰溪镇污水处理厂,暂无涉水企业入驻。

  (4)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审批情况。

  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审批汇总表

污水处理厂名称

文件名称

批文号

审批部门

审批时间

规模

益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益阳市水务局关于益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益水发〔2018〕81号

益阳市水务局

2018年7月18日

5万立方/天

益阳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益阳市赫山区水务局关于湖南省益阳市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益赫水发〔2017〕56号

益阳市赫山区水务局

2017年8月8日

3万立方/天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26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3000m³/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26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不涉及一类污染物外排。“双源”地下水不涉及。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123个,其中纳入重污染天气管控企业90家,其中湖南新众邦包装有限公司、湖南龙仕颜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绩效提级。

  (五)土壤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0个,已完成修复0个,未开工修复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89个,产生量172.36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160.39t/a,库存11.97t/a,园区2025年度内年产危废量小于2万吨,园区暂未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处理设施。产业园区内无存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不存在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行为。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考核均为合格,无未合格企业。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协助受理各类投诉11件,已完成整改11件,完成率100%。配合环保督察交办问题1件,已完成整改1件,完成率100%。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开展蓝天保卫战工作,巡查企业排污、在建工地扬尘、垃圾焚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道路保洁等工作;依托无人机巡查与人工督查相结合,开展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覆盖全部在建项目与裸露地块,督促完成覆盖、绿化、清理等措施12处;配合市区开展了美丽蓝天项目申报工作;督促、帮扶近50家企业完成排污登记延续;对15家新入园企业进行生态环境准入核准;开展了100余次的企业帮扶指导及回头看;完成了淘汰类生物质锅炉清退工作;完成了沧水铺塑编产业园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销号工作;完成了沧泉新区企业排水依托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评估工作;开展了4次企业集中环保培训;制定了《益阳市龙岭产业发展中心企业(项目)安全生产和环保准入管理办法》《益阳市龙岭产业发展中心企业环保帮扶工作制度(试行)》;在吉祥家纺组织开展了“2025年突发环境事件暨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全面检验了园区及企业应急管理体系,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一)城东污水处理厂雨季超负荷运行

  1.向赫山区人民政府请求调度解决,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污水处理厂上游的雨污管网改造工作。

  2.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应急调控,督促污水处理厂严格落实《城东污水处理厂暴雨天气应急突发情况措施方案》。

  (二)部分企业环保工作存在缺陷

  1.督促企业完成/完善环保手续,如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排污许可手续等。

  2.上门核查企业污染治理情况,指导企业如何完善环境管理工作。

  3.排查出的企业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出解决方案、时限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企业帮扶,严把“入园关”。加强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帮扶企业完善环评、应急预案等环保手续;指导企业落实自主监测,水气声指标达标;指导企业落实固废、危废管理,进一步完善园区固废危废监管体系;指导园区企业落实排污许可制,推进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提级工作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

  (二)持续开展环境保护监测。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开展好园区水、土、气、声等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将监测结果进行公示。

  (三)做好沧水铺塑编产业园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开展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

  (五)推进城东污水处理厂雨季超负荷运行问题的解决。

  益阳市龙岭产业发展中心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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