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实施《赫山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收官之年。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区紧紧围绕《规划》关于健康、教育、福利、环境和法律等领域既定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引导全区妇女事业健康发展。现将《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实施《规划》的外部环境
(一)妇女事业投入持续增长。2015年,我区的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妇女事业投入也持续增长,为全区妇女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2015年,全区教育经费7.60亿元,增长23.2%;医疗卫生经费4.80亿元,增长12.4%;妇幼保健经费2564万元,增长20.6%。
(二)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2015年,我区人均GDP 37014元,增长9.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134元,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0%。人居环境和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都明显提高,各项经济建设成效进一步显现。
二、妇女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
(一)妇女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为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继续保持99.9%;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100%;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到97.6%,这些数据说明,我区妇女健康水平呈现稳定并上升趋势。
(二)妇女教育事业取得进步。我区高度重视妇女的教育培训,提高妇女的受教育程度,推动了我区整体教育水平的提升。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26%;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8.7%;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6年。
(三)妇女参政议政有所改善。我区始终坚持把女干部工作作为全区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区四套班子均配备了女干部,其中党委、人大、政府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9.09%、33.33%、20%;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女性干部已达到4人,区党政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中的女干部配备数已达到5人,女性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上升到22.55%。
(四)妇女的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我区的女性就业领域不断扩大,妇女地位不断提高。妇女的社会保障系数也同步提高,妇女生育保险参保女性参保率继续保持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女性参保率继续保持49%;工伤保险女性参保率提升到55%。全区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保持在100%。
(五)妇女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区妇女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生存环境继续改善,农村卫计厕所普及率上升了0.9个百分点,达到79.06%;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维持在100%,超过《规划》目标要求。森林覆盖率上升到43.3%,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上升到48.62%,安全饮水普及率上升到42.78%。
(六)对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我区认真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大妇女权益的保护力度。破获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案件数12起;受庇护的妇女人数达到139人;妇女获得司法救助数139人。
三、妇女发展规划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
总体看,我区2015年的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良好,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程度不高。从目前情况开看,尽管我区女干部的选拔任用与以往相比有所改善,但情况仍不容乐观。党委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比例下降,女干部人才匮乏,女干部群体综合素质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使得女性领导干部配备受到影响,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卫生保健存在薄弱环节。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偏远乡镇、村卫生基层组织虽建立,但存在经费不足,人员素质偏低,乡村保健人员不稳定等情况。规划中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全区妇女常见病筛查覆盖率率出现了下降,我区妇女卫生保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在现有统计监测中存在盲点。在现有的统计监测体系中,有关单位的统计制度或多或少存在着妇女统计监测的盲点。有的监测指标无数据,需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才能获得。
四、对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工作建议
区政府及各成员单位肩负着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升理念,加强监测,整合资源,攻坚克难。
(一)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国策意识,为妇女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新闻舆论、大众传媒,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在全社会倡导文明进步的妇女观,不仅让男女平等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而且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行动,从而形成推动新一轮《规划》顺利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推动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意识的提高。
(二)强化政府行为,明确部门责任,将妇女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实施《规划》是政府的重要职责,需要政府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规划》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加强法律监督;增加经费投入,加大工作力度;注重调查研究,解决重难问题;坚持分类指导,搞好部门协调;实行目标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实施《规划》仅靠某一部门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参与,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职责,保障我区妇女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大统筹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规划》重点、难点指标的落实
一是开发就业岗位,保护妇女劳动权益。彻底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给予妇女同等的就业机会。二是注重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三是优化配置资源,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快教育改革的步伐,为妇女接受各个层次教育提供条件。四是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妇女健康水平。要加大对妇女卫生保健经费的投入,改善妇女保健条件,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五是健全维权网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四)完善监测网络,加强统计,促进《规划》的全面实施
完善统计监测网络,建立切实可行的统计制度,促进统计监测顺利开展,更有利于《规划》的实施。《规划》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努力,统计监测工作的开展,需要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目前我区要进一步健全统计监测网络,完善监测机制,各有关部门应在现有的统计基础上不断增加统计内容和有关指标,攻破盲点和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