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25 08:17 信息来源:区政法委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第一部分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赫山、法治赫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室(反邪教协调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区综治中心(基层社会治理室)、区综治中心(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监督室、区法学会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不包含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925.1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00.56万元,减少10.87%2019年支出1045.53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22.39万元,增长30.83%。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4.04万元,占93.4%。其他收入61.06万元,占6.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4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34万元,占34.27%。项目支出687.2万元,占65.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864.0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99.72万元,减少11.54%;支出为924.5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0.3万元,增长21.9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以及工资调整等支出增加扫黑除恶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4.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3%。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3万元,增长21.96%,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4.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2.63万元,占81.4%;公共安全(类)支出125.5万元,占13.5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8万元,占2%;卫生健康(类)支出17.4万元,占1.88%;住房保障(类)支出10.56万元,占1.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0.64万元,支出决算为92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卫生健康(类)支出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类)支出1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因扫黑除恶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8.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1.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预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6万元,减少54.5%,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接待区外同级单位6次,48人。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50%,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接待区外同级单位6次,48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委政法委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接待人次4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成立以李建田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采用核查法核查2019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主要绩效: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小,低于年初预算。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所有支出严格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特别重视量财办事、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标准、注重节约,少花钱办好事,各项支出都在合理范围内。

3.预算管理方面。我委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评价结论:

一是预算执行到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机关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合理;二是资金监管到位。经费开支按用途使用合理,做到专账专管,专款专用。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7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末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18万元,用于召开8次会议,人数640人,内容为政法工作会议、综治工作会议、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等,开支培训费0.61万元,用于开展7次培训,人数7人,内容为政法业务知识,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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