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益阳市赫山区督查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10-20 15:28 信息来源:区督查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督查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督查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上级方针政策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重要决策的督促落实,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的督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二)负责上级领导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和反馈。

(三)牵头市对区的绩效考核工作和负责全区绩效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

(五)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赫山区督查局为赫山区委办隶属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室、督查室、绩效考核室、小康工作室、深化改革室5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督查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没有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63.8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00万元,总计283.85万元,与2019年度收入274.79万元)相比,收入减少10.93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一是公用经费减少;二是项目资金减少。

2020年度支出总计261.45万元,结余分配8.0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35万元,总计283.85万元,与2019年支出312.32万元)相比,减少50.87万元,下降16.29%,主要原因是:一是公用经费减少;二是项目资金减少;三是厉行节约,其他开支有所缩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9.86万元,占94.69%;其他收入14.00万元,占5.3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85万元,占57.70%;项目支出110.60万元,占42.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9.86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00万元,总计269.85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74.79万元)相比,减少24.93万元,下降9.07%。主要原因是:一是公用经费减少;二是项目资金减少。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5.5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35万元,总计269.85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08.98万元)相比,减少53.48万元,下降17.31%,主要原因是:一是公用经费减少;二是项目资金减少;三是厉行节约,其他开支有所缩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2%。与2019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53.48万元,减少17.31%。主要原因是:一是公用经费减少;二是项目资金减少;三是厉行节约,其他开支有所缩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1.88万元,占90.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8万元,占3.55%;卫生健康(类)支出6.02万元,占2.36%;住房保障(类)支出8.52万元,占3.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2万元,支出决算为25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23%,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纪检监察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9.62万元,支出决算为12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发放的绩效考核奖励和综治奖励年初没有预算,财政另外追加指标,奖金指标等预算调增51.66万元。

2.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纪检监察事务(款)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减18.00万元。

3.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纪检监察事务(款)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100.00万元。

4.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10.60万元。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9.51万元,支出决算为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减0.43万元。

6.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86万元,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干职工全年的工资性收入(含奖金奖励、津贴补贴等)计入医保缴费基数,预算调增医疗保险指标0.16万元。

7.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款)0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03万元,支出决算为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干职工除工资外的收入(含绩效考核奖励、综治奖励、岗位津贴等)汇总计算补缴2018年和2019年住房公积金,预算调增公积金指标1.4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7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2.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3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0万元,与2019年度持平,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的59.30%,与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58万元)相比,减少1.03万元,下降28.77%。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8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61.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0万元)相比,减少1.18万元,下降33.71%,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46.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2019年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年相比,增加0.15万元,增长187.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两次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2万元,占90.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9.0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督查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个、接待人次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督查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12万元,增长217.08%,主要原因是: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等督查任务多,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培训费开支。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成立以陈妹华副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采用核查法核查2020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预算执行到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机关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合理;二是资金监管到位。经费开支按用途使用合理,做到专账专管,专款专用;因预算调整等原因,导致绩效评价扣3分,经自评,赫山区督查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7分,评为优秀。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基本支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会审联签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效益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赫山区督查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0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我局积极组织,对2020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具体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283.8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8.47万元,减少14.59%,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减少;二是项目资金减少。2020年度支出总计261.4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50.87万元,减少16.29%,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减少;二是项目资金减少;三是厉行节约,其他开支有所缩减。

部门决算年终结转结余情况:至2020年我单位累计结转结余22.3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负责上级方针政策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重要决策的督促落实,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的督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2.负责上级领导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和反馈。

3.牵头市对区的绩效考核工作和负责全区绩效考核工作。

4.负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

5.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预决算公开:根据区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我单位已在赫山信息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存量资金管理:我单位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资产管理:制定了《赫山区督查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指定专人管理,及时登记,科学使用,实现了“一物一卡一条码”。固定资产的调出、处置、报废、报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三公”经费控制: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2.32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23万元,无出国出境费。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2020年,我局制定了《赫山区督查局机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赫山区督查局物资采购制度》《赫山区督查局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当好区委区政府忠诚卫士总目标,以督在关键、查在要害、考在实处为工作路径,充分发挥督查激励正向效应,确保政令畅通,推进全区各项工作落实;强化自身建设,为赫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三)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情况分析

我单位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基本支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会审联签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效益性。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单位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成立以薛格芝副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采用核查法核查2020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分析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小,与年初预算持平。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所有支出严格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特别重视量财办事、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标准、注重节约,少花钱办好事,各项支出都在合理范围内。

3.预算管理方面。我单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效率性分析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赫山区督查局坚持围绕赫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改革和创新管理为重点,切实抓好督查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全面小康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和自身建设,忠诚履职,实干善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效益性分析

2020年,我单位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工作,创先争优,不仅按照年初工作安排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四)评价结论

 一是预算执行到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机关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合理;二是资金监管到位。经费开支按用途使用合理,做到专账专管,专款专用;因预算调整等原因,导致绩效评价扣3分,经自评,赫山区督查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7分,评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

因部分工作是年中或年末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开展,未纳入年初预算,另外还有部分不可预见经费的追加,无法纳入预算,导致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五、有关建议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附件:益阳市赫山区督查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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