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5 08:23 信息来源:区政法委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赫山、法治赫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室(反邪教协调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区综治中心(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监督室、区法学会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委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不包含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2182.5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5.74万元,总计2448.31万元,与2019年度收入(925.1万元)相比,增加1257.47万元,增长135.92%,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三期建设资金;市特殊涉毒人员收治中心、桃江关爱中心、解决强制隔离戒毒;一村一辅警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527.45万元纳入收入,从而导致同比大幅增长。

2020年度支出2177.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1.08万元,总计2448.31万元,较2019年支出(1045.53万元)相比,增加了1131.7万元,增长108.24%,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三期建设资金;市特殊涉毒人员收治中心、桃江关爱中心、解决强制隔离戒毒;一村一辅警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527.45万元计入支出,从而导致同比大幅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8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2.5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7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04万元,占46.12%;项目支出1173.19万元,占53.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82.5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5.74万元,总计2448.31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864.04万元)相比,增加1318.53万元,增长152.60%,主要原因是: 雪亮工程三期建设资金;市特殊涉毒人员收治中心、桃江关爱中心、解决强制隔离戒毒;一村一辅警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527.45万元纳入收入,从而导致同比大幅增长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77.23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1.08万元,总计2448.31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924.57万元)相比,增加1252.66万元,增长135.48%。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三期建设资金;市特殊涉毒人员收治中心、桃江关爱中心、解决强制隔离戒毒;一村一辅警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527.45万元计入支出,从而导致同比大幅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7.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52.66万元,增长135.48%,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三期建设资金;市特殊涉毒人员收治中心、桃江关爱中心、解决强制隔离戒毒;一村一辅警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527.45万元计入支出,从而导致同比大幅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7.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22.78万元,占97.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8万元,占0.89%;卫生健康(类)支出21.26万元,占0.98%;住房保障(类)支出13.81万元,占0.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8.26万元,支出决算为217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65%。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6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减少23.69万元。

2.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01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0.13万元,支出决算为670.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410.82万元。

3.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99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7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1156.72万元。

4.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73.50万元。

5.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99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141.12万元。

6.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6司法(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21.00万元。

7.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6司法(款)99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6.50万元。

8.204公共安全支出(类)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53.00万元。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38万元,支出决算为19.3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10.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26万元,支出决算为21.2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11.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81万元,支出决算为13.8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三期建设资金;市特殊涉毒人员收治中心、桃江关爱中心、解决强制隔离戒毒;一村一辅警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838.97万元计入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4.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7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43.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的113.0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的113.00%。主要原因:2020年信访维稳、执法监督、平安建设等工作检查、接待较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3万元,占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2个、接待人次2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54万元,与年初预算(67.04万元)相比,增加376.50万元,增长561.61%,主要是项目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7.92万元,用于召开各类业务会议,人数1600余人,内容为:政法工作、扫黑除恶、维稳安保、平安建设等工作会议;本年度无培训费开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成立以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核查了2020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预算执行到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机关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合理。

2.资金监管到位。经费开支按用途使用合理,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支出用途明确、专款专用,整体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基本支出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会审联签制度。强化报账流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效益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赫山区委政法委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政法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截至2020年12月,单位实有编制数19个,包括16个行政编、3个全额事业编,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9人。

预决算公开:根据区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本委已在赫山信息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存量资金管理:本委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资产管理:制定了《赫山区委政法委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台帐,指定专人管理,及时登记,科学使用,实现了“一物一卡一条码”。固定资产的调出、处置、报废、报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2020年,本委制定了《赫山区委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赫山区委政法委物资采购制度》《赫山区委政法委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赫山高质量发展主线;推进平安赫山、法治赫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0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38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43万元,其他收入50.00万元;年初预算支出388.43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2020年部门年末决算收入2182.5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上级转移性支付收入1527.45万元(雪亮工程三期建设资金896.00万元,一村一辅警237.12万元,维稳基金80.00万元,司法救助资金87.50万元,市特殊涉毒人员收治中心、桃江关爱中心、解决强制隔离戒毒所转移支付资金173.05万元,“两清”工作经费53.60万元)。年末决算支出2177.23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03万元,项目支出1173.2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如下:工资福利支出284.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4.23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297.96万元,对企业补助41.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71.08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情况分析

本委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基本支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会审联签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效益性。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评价小组。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成立以杨凯波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采用核查法核查2020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分析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小,低于年初预算。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所有支出严格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尤为重视量财办事、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标准、注重节约,少花钱办好事,各项支出都在合理范围内。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效率性分析

2020年,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先行区、平安建设示范区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这一目标,全面推进平安建设,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三)效益性分析

1.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结合推进新时代城乡警务工作,对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五大领域风险进行了大起底、大排队,明确镇村两级风险等级、突出风险点和责任人员,不断加强风险防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汛、“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全省产业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等重大活动安保,以及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守住了“五个不发生”底线。二是积极调处矛盾纠纷。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检察联络室、司法所等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九大专业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基层综治中心、各行业和“五老”工作室、“老文调解室”等社会调解组织作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602件,促进了社会和谐。三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全部由区委书记亲自交办调度,区级领导包案负责,确保交办件规范办理,提升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开展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攻坚行动,对5件信访积案明确工作专班,进行了有效化解。深入开展房地产办证难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化解了山水华庭等楼盘业主群体上访问题。

2.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高站位推动。召开了高规格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成立了开展规范司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赫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赫山区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召开园区营商环境大提升座谈会,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七五”普法和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开展知识讲座5次、大型宣传活动2次,在全区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严举措整治。组织赫山公安分局开展“护航复工复产”等专项整治行动,处置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阻工事件16起,行政拘留19人,教育训诫150余人;处置因拆迁引发的暴力抗法事件8起,调处矛盾纠纷162起;侦破各类涉企案件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18件20人,提起公诉21件42人。通过强化打击,全区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全方位服务。赫山公安分局开展“警企联系”活动,采取“领导办点、单位联点”方式,与全区180个在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进行结对,及时处置涉企重大敏感问题。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涉企职务犯罪案件时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坚持不轻易逮捕企业负责人、不轻易扣押冻结企业资金和调取账册,减少办案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该院对涉企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捕5件7人,防止因办案影响企业正常运转。区人民法院设立涉企案件立案窗口和涉企商事案件审判团队,对涉企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深入开展“暖企”行动,院领导到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倾听意见、送法上门,帮助企业防范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区司法局组织律师深入40余家企业结对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宣讲法律政策,指导防范法律风险;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115家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40余场次。

3.着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加强调度宣传。下发《赫山区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组织40余名政法干警和20台警车组成大型宣传车队,在龙岭工业集中区和城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 行动宣传活动。原创歌曲《让我们一起战斗》代表益阳唯一参加全省2020年“致敬扫黑英雄”文艺晚会获好评。二是推进“六清”行动。开展“线索清仓”行动,运用“五强化”拓展线索摸排广度、深度,提高线索核查准度和办理质效。开展“逃犯清零”行动,运用大数据和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追逃实效,做到追逃无漏网。“10.15”专案起诉16人,判决16人,其中李某秋和陈某生被一审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和23年。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对“10.15”专案进行了攻坚,认定该案涉黑团伙“保护伞”3人。开展“黑财清底”行动,加强部门联动,全链条核查涉案财产,做到追缴无流失。开展“行业清源”行动,深入推进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整治,对群众反映辖区涉黄问题突出的赫山街道朝阳路社区进行挂牌整治。三是强化重点整治。聚焦社会治安等十大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重点行业,加强调度部署,推进疑难线索(案件)办结;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30余项,提升了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整体水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4.着力推进平安赫山建设。一是推进平安创建。扎实开展“十大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对全区平安创建督促和指导,确保平安创建全覆盖。对17个区级平安单位和100户平安示范家庭进行表彰奖励,激发了创建热情。二是积极参加“蓝天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禁捕退捕”等整治行动,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组织赫山公安分局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朝阳市场“黄赌毒”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优化了社会治安秩序。三是狠抓治安防控。充分发挥城市快警和村辅警作用,实行全天候巡逻守护。各地从退伍军人等人员中组建34支专业巡逻队,发动志愿者组建300余支义务巡逻队,他们活跃在城乡社会治安情况复杂路段,日夜巡逻防控。安装“行车卫士”2万余台,据此破获涉两车盗窃案3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0余人,追回被盗摩托车43台,实现了摩托车、电动车被盗案件数下降、破案率上升和群众满意度上升的目标。

(四)评价结论

1.预算执行到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机关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合理。

2.资金监管到位。经费开支按用途使用合理,做到专帐专管,专款专用。

四、存在的问题

(一)信访维稳工作压力大,政法队伍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

(二)部门预算的精细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有关建议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减少转移性支付,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同时严格执行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

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绩效指标

明确性(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

控制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

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预算支出与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预算支出/预算总支出)×100%
重点预算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预算支出支出总额。
预算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预算支出支出总额。

   程(30分)

预算
执行(20分)

预算

执行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预算执行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

调整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

进度率(2分)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本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

结余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结转结余

变动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程(30分)

预算
管理(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预算支出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

资产
管理(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
②资产配置是否合理;
③资产处置是否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帐实相符;
⑤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出(30分)

职责
履行(30分)

实际

完成率(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计划工作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完成

及时率(4分)

3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质量

达标率(8分)

7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果(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社会效益(5分)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5分)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总分

 

 

95

 

 

 

 附件: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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