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10-26 10:32 信息来源:衡龙新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新区管理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新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新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如下:负责衡龙新区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优惠政策以及各项具体管理办法的制定及实施;管理协调入园企业项目建设,承担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及管理责任;负责园区内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园区内的征地拆迁及安置工作;负责园区农业、民政、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等社会事务工作等;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衡龙新区管理委员会机构改革后设置正股级内设机构8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财政财务管理所由财政局派驻设立。现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在岗在编人员有38人,其中:全额事业人员23人,自收自支人员15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新区管理委员会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仅包括机关本级,无二级财务独立核算机构。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单位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26080.8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39.79万元,总计26520.64万元,与2019年收入(26458.48万元)相比,减少377.63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下降768.59万元。

2020年度支出26398.6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2.03万元,总计26520.64万元,与2019年支出(26884.72万元)相比,减少486.11万元,下降1.81%,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08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51.84万元,占22.4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29.01万元,占77.5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39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89万元,占3.83%;项目支出25386.72万元,占96.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080.85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9.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5.42万元),总计26455.88万元,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934.86万元)相比,增加1145.99万元,增长4.60%,主要原因是: 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6409万元。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398.61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7.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28万元),总计26455.88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5352.26万元)相比,增加1046.35万元,增长4.13%,主要是因为:城乡社区支出增长16021.06万元,其他支出减少15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4.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71%。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28.90万元)相比,增加665.28万元,增长12.48%,主要原因是: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文化和旅游支出、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4.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92.79万元,占39.92%;科学技术(类)支出291.00万元,占4.8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1.57万元,占2.8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23万元,占0.59%;卫生健康(类)支出32.47万元,占0.54%;节能环保(类)支出5.87万元,占0.10%;城乡社区(类)支出700.00万元,占11.68%;农林水(类)支出2352.32万元,占39.24%;住房保障(类)支出12.92万元,占0.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2.0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9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9.0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35.81万元,支出决算为29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园区基础建设资金较上年度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3.5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有所调整。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有所调整。

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有所调整。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5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有所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础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有所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23万元,支出决算为1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有所调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有所调整。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有所调整。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6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有所调整。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5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有所调整。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有所调整。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15.29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预算调整。

1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5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有所调整。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92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1.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8.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0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23.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9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未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0229.0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77.56%,年初结转和结余175.42万元,总计20404.43万元。与2019年府性基金收入(19460.42万元)相比,增加768.59万元,增长3.95%。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20404.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29%,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总计20404.43万元。与2019年府性基金支出(20023.37万元)相比,增加381.06万元,增长1.90%。其中:项目支出20404.4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63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283.55万元)相比,增加40.08万元,增长14.14%。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业园绩效评估奖金18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3.68万元)增加309.95万元,增长2265.7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有调整。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89.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86.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5.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89.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89.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赫山区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了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新区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91.5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1.50亿元,增速83.00%,其中:工业项目投资78.20亿元,占比85.40%,同比增长41.60亿元,增速86.70%,基础配套项目同步跟进。全年新开工产业项目10个,试生产或投产产业项目8个。

资金保障方面,2020年预计筹融资5.82亿元,实际已到位资金8.30亿元;全年立项争资预计1700万元,实际已

到位资金1906.00万元。用地保障方面,2020已拆迁138栋,腾地约1036亩。

招商引资方面。2020年签约引进产业项目15个,合同引资13.55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个。利用湖南省5G峰会,重点围绕装备式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发展精准招商,全年共接待客商200余批次、深入对接洽谈项目80多个。签约了合兴包装、湖南兴营建筑、湖南品诚机械等项目。

项目建设方面。省“5个100”、市“6个10”项目4个,鼎一致远项目已达到投产条件。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和区级重点项目建设12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投资额和建设计划。新区重点建设任务14个,新开工产业项目11个,试生产或投产产业项目4个。万洋众创、江丰电子、隆平高科、鸿图制造、祺景科技、凯新科技等25项目入库已经提交资料,入库投资171亿元。后续还有5个项目正在准备入库资料。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上级要求,本单位2020年度预算已在赫山区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开公示。除客观因素导致的项目结转资金外,2020年度的存量资金基本与上年度持平,不存在大额结转结余资金。三公经费2020实际支出为0,与2019年相比无变动,主要是因为本单位每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2020年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收入管理制度、费用支出控制制度、往来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和审计制度、预决算公开公示制度等,并严格落实执行,基础财务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各专项资金都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做到每个项目“专款专用”,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效果,群众满意,社会效益明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1〕1号)等文件精神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或“本单位”)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新区管理委员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属于全额财政拨款补助性质,管委会机关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招商部和企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计划财务部、项目服务中心11个内设机构。截至2020年底,管委会在职人数45人,其中全额事业在编人员20、经费自理的事业编制数25人。管委会的主要职能是:负责衡龙新区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优惠政策以及各项具体管理办法的制定及实施;管理协调入园企业项目建设,承担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及管理责任;负责园区内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园区内的征地拆迁及安置工作;负责园区农业、民政、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等社会事务工作等;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法规》等相关财经法规精神和中央财政部、省财政厅、市区财政局的有关规定,本单位坚决贯彻新《预算法》,制定了严格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支出费用联审会签制度、重大事项公布制度等。

(一) 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0年度本年收入决算数为26520.64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80.85万元,占比98.34%,年初结转和结余为439.79万元,占比1.66%。

2020年度支出决算数26520.64万元,从支出性质来看,基本支出1011.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83%,项目支出25386.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16%。从经济分类来看,支出结构是:工资福利支出566.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14%。商品和服务支出3405.14万元,占本年支出1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0.7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3%,资本性支出22155.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3.93%。具体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2.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9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1.5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044.43万元,农林水支出2352.32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60万元。

2020年度预算收入26520.64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度减少803.87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各项税收返还收入较上年度减少;全年实际支出26398.6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86.11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人员调资工资福利增加;年末结转资金122.0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17.76万元,因为本年度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年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结转资金较上年度减少。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上级要求,本单位2020年度预算已在赫山区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开公示。除客观因素导致的项目结转资金外,2020年度的存量资金基本与上年度持平,不存在大额结转结余资金。三公经费2020实际支出为80.14万元。2020年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收入管理制度、费用支出控制制度、往来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和审计制度、预决算公开公示制度等,并严格落实执行,基础财务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各专项资金都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做到每个项目“专款专用”,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效果,群众满意,社会效益明显。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本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收入26520.64万元,区财政局及相关上级部门已全部安排到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51.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229.01万元;2019年结转资金439.79万元,本单位已按照相关用途拨付使用,并全部拨付到位。

资金管理方面,本单位一直秉着“严控、节约、高效”的原则,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严格审核各类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机构运转的资金需要;坚持“增收节支”理念,强化预算约束,坚持以收定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压缩行政成本,严格资金支出程序,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和调度财政资金。

此外,本单位还成立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财政资金监管管理办法,对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做了严格要求和定期监管,采取了多种方式的抽查和巡查,确保了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民政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财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督作用。

(四)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抗疫特别国债2020年中心城区社区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资金共6万元,发放园区三大社区各2万元,全部发放到位。2020衡龙新区抗疫特殊转移支付,疫情防控资金上级专项20万元。2020年衡龙新区管理委员会抗疫特别国债项目上级专项40万元。

抗疫专项资金项目涉及园区各企业及三个社区(八一社区、南岳坪社区、马龙坝社区)所有居民。确保特殊时期基层工作运转及帮助管委会企业复工复产,起到保民生、稳民心、恢复企业生产力的作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及园区企业经济发展。其中购买抗疫物资22.62万元,减免企业租金27.18万元,相关基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补贴16.06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整体指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由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刘昀同志任组长,分管财贸工作的副主任陈鸿同志任副组长,副主任李尚、负责纪委工作副主任王欣玮同志、财政所所长陈峻舒同志、社会事务办主任郭剑平担任组员。评价小组首先通过采取查阅文件制度和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收集资料;然后对收集的各类资料进行审核,包括检查预决算公开情况、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有关账目等,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最后通过对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按照相关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及方法进行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2020年本单位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各项财政政策,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主动发挥财税职能,强化资金保障,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运行保持良好态势,为园区各项开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促进了各项社会事务工作的开展。

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1.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年末结转资金较上年度减少317.76万元,因为本年度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年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结转资金较上年度减少;“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80.14万元。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无转移资金支付,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二)行政效率评价

通过进一步加强办事处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使办事处上下服务理念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执行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行政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工作成效得到了进一步突出,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在社会上树立了办事处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社会效益评价

2020年我单位较好的落实了三农工作以及惠民“一卡通”发放工作,所有惠农资金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全部按时足额发放,资金监管到位;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了防汛大堤的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办事处抓实辖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经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四)评价结论

2020年本单位认真落实区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保进度、重质量、求实效的要求,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的评分结果,自评综合得分为97.5分,自评结论为“优”。附: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四、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编制及经费不足。截至2020年底,本单位在职人数45人,其中全额在编人员20人,其余为自收自支和借调人员。从上述人员构成来看,全额财政供养人员仅占实有人员的44.4%,即表明财政拨款的人员经费远远不够,剩余55.6%的人员经费要靠本单位自行解决。实际上,本单位是一个纯管理机构,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目前人员经费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正常运营需求。

(二)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本单位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收入来源,而园区许多项目正处于开发建设阶段,已入驻园区的企业大都未正式投产,还没有创造产值,因此目前也不能为财政增收,而江丰电子、万洋众创等项目建设相继铺开,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收支矛盾极为突出。

五、有关建议

鉴于本单位的特殊性及发展需要,建议上级财政部门加大对本单位的倾斜力度,增加一定的自收自支人员经费。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附件:2020年赫山区衡龙新区管理委员会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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