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2〕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5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5.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接待、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
7.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9.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我单位内设机构2个,为办公室、综合业务部,下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区残联总收入为1974.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097.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16.5万元,其他收入13.0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47.04万元;2021年区残联总支出为1974.16万元,基本支出529.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6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2.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64万元;2021年度收支余额12.48万元。2021年度年初预算收入合计为142万元,2021年度预算支出合计为142万元。
2021年度区残联“三公”经费共计4.19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预算拨款数7.00万元。区残联2021年因公出国境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公务接待费1.57万元。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021年度区残联发生政府采购费117.6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区残联项目支出1432.54万元,其中,残疾人康复项目83.52万元,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目80.44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目908.26万元,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康复项目67.70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149.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项目支出141.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区残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0.31万元。其中省级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67.70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支出149.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141.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区残联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区残联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我单位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上下齐心,全面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发展能力。一是强化社会保障。落实“六稳”“六保”举措。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工作,进一步健全稳定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长效帮扶机制,认真做好在沧水铺镇金山村的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二是强化托养服务。扎实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进一步作好机构托养和居家购买服务工作,赫山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保持30名残疾人在托,益阳市碧云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保持有40名残疾人在托。为150名残疾人开展上门居家服务工作,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三是加大资助力度。完善助学制度,配合教育部门稳定保持现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资助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122名,资助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84名,共计金额46.76万元。四是配合人社和医保部门做好残疾人养老和医疗保险代缴工作,为10074名重度残疾人按280元/人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9832名非重度残疾人按140元/人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的残疾人实行代缴。为4896名脱贫残疾人购买商业意外保险。五是全力开展托底帮扶,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促进依法按比例安排就业,加大保障金征收力度。2021年审核认定企事业单位72家,核定残疾人就业213.5名,残保金征缴1285万元。强化残疾人就业培训,加强与人社部门的联系,有针对性的举办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班,着力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2021年分四期完成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辖区内12名优秀残疾人参加了市残联举办的乡村振兴人才技能培训班。2021年按10000元/人的标准扶持16名以上残疾人创业。新建4个区级残疾人阳光助残示范基地。
(二)强化维权维稳,维护大局和谐稳定。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残疾人遵纪守法意识,形成残疾人依法信访、全社会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良好氛围。信访维权工作接待来信来访人员153人次,集体访4批次(50余人次),处理并回复上级转办3件次,所有信访问题全部按时按质办结。今年为94名残疾人发放2020年度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2.44万元。
(三)坚持需求导向,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一是全面换发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今年共制证8400余本,为75户贫困户中疑似重度肢体残疾人和重度精神病人开展了上门评残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就近办。二是落实《赫山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实现0-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100%,今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任务数为151人,实际245人,超额完成省、市重点民生实事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任务。三是加快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分别在赫山区福利中心、岳家桥镇岳家桥社区、兰溪镇黄金敬老院3家单位相对残疾人较为密集场所建设残疾人康复示范站。四是为40名肢体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联合赫山区精神病医院采取上门免费送药、心理疏导、作业疗法、健康体检等方式为全区1600余名精神病残疾人进行了康复服务,为1005名残疾人提供辅具器具适配服务。五是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利用“残疾预防日”“爱眼日”“爱耳日”“世界孤独症日”“精神卫生日”等残疾人节日,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六是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贯彻落实《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高质量完成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筹措资金68万元为118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四)突出文化引领,丰富残疾人文体生活。广泛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积极组织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选拔、培养文艺体育人才,备战全省第十一届残运会和文艺比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聚焦乡村振兴核心任务,大力宣传残疾人惠残民生工程,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中社会各界帮助残疾人的感人事迹,围绕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重要节日,针对活动主题,做好专题报道,挖掘和推出先进典型,传播残疾人自强自立精神,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未发现特别的问题,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基本未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22日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单位:赫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自评分:95分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20分) |
目标 设定 (5分)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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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配置 (15分) |
在职人员 控制率 (5分) |
3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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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变动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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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 安排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预算支出与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预算支出/预算总支出)×100%。 重点预算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预算支出支出总额。 预算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预算支出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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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执行(20分) |
预算 执行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预算执行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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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 进度率 (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本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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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 结余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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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 变动率 (2分) |
1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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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 控制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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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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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执行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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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预算支出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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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 (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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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完善性 (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评价要点: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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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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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安全性 (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 ②资产配置是否合理; ③资产处置是否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账实相符; ⑤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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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利用率 (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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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30分) |
职责 履行 (30分) |
实际 完成率 (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计划工作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
完成 及时率 (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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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达标率 (8分) |
7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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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办结率 (10分) |
10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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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20分) |
履职 效益 (20分) |
经济效益 (5分) |
4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社会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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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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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 (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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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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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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