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原益阳市赫山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落实赫山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园区农业科技成果、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创新和推广,推进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产业化建设。
(四)负责园区内新型经营主体、入驻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园区项目申报、综合审核和项目实施。
(五)负责园区与各类科研机构(院校)开展合作交流,加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训、培养工作。
(六)负责园区内部审计、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
(七)负责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农业科技园区”三区同创工作。
(八)负责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协调和管理,协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土地出让、土地流转、土地储备等工作。
(九)负责园区核心区建设融资和招商引资工作。
(十)负责园区机关党群、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十一)接受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承办园区建设相关事宜。
(十二)完成赫山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农业科技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设下列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协助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群、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安全保密、宣传、机关后勤、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等工作;综合协调核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农业科技园区”三区同创工作。
(二)财务管理部。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管理和经济统计工作。
(三)招商合作部。负责组织实施招商引资,跟踪、协调和服务项目引进工作;负责园区农业科技成果、先进实用技术引进;负责与各类科研机构(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及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
(四)产业发展部。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园区核心区发展规划;负责核心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核心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预(决)算、招(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核心区工程报建、征地拆迁与安置、项目交地、控违治违工作;负责协调核心区土地储备征收、流转、出让等工作;负责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范区节点管护;负责园区农业科技成果、先进实用技术的示范创新和推广,推进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产业化建设;负责园区内新型经营主体、入驻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科技协作部。负责园区科技创新及信息服务,承办科技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园区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园区网站运营、管护等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部分: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742.6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8.83万元,收入总计811.52万元,与2020年度收入(285.26万元)相比,收入增加457.43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2021年“一碑五馆”、新河沿线各节点设备装修老化更新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等费用。
2021年度支出383.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8.29万元,总计811.52万元,与2020年支出(316.37万元)相比,增加21%,主要原因是2021年“一碑五馆”、新河沿线各节点设备装修老化更新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等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42.6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8.83万元,收入总计81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08万元,占18.99%;其他收入601.61万元,占81.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83.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8.29万元,总计81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97万元,占48.53%;项目支出197.26万元,占51.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1.08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9.54万元,总计190.62万元,与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76.76万元)相比,减少35.68万元,减少2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等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74%。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42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6万元,占3.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9万元,占2.46%;卫生健康(类)支出2.93万元,占1.53%;农林水(类)支出173.47万元,占91%;住房保障(类)支出3.52万元,占1.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0.81万元,支出决算为19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预算调整增加39.81万元。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3.66万元,支出决算为173.4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等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4.69万元,决算数为4.69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3万元,决算数为2.93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52万元,决算数为3.5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9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0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其他一般性支出。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区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在年初进行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根据区财政绩效部门的统一安排,进行了支出整体绩效自评,并上交了自评报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赫山区财政局的统一安排,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自评得分为94分。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资金主要用于现代农业节点“一碑五馆”物业服务、水电费、日常维护等费用。因此,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第五部分:附件
赫山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0号)和《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按照赫山区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完善示范区内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以及休闲旅游等规划。
2、负责示范区内的产业布局和项目准入,指导示范区内的各种建设项目。负责督导示范区内相关乡镇的卫生保洁、查违控违、村民建房等工作。
3、按照项目、建设、管理高品质的要求,协调相关区直、乡镇(街道)抓好示范区内的项目建设及节点管理。
4、协调示范区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土地出让、土地流转、土地储备等工作。
5、负责示范区内新型经营主体、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示范区内有关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并检查督促落实。及时宣传推介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成就。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赫山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设3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协助管委会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宣传、机关后勤、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类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务和公益域名的注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2、经营管理部
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立项争资计划;负责跟踪、协调和监督项目引进工作:负责示范区内新型经营主体、企业等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一碑五馆”和示范区内相关节点的管理、运营、维护工作;负责管理示范区内的管委会资产、经济统计工作。
3、规划建设部
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区域内概念性总体规划等各项专业规划;负责区域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区域内工程建设规划设计、预(决)算、招(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区域内工程报建、征地拆迁与安置、项目交地、控违治违工作;负责协调区域内土地储备征收、流转、出让等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工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
益阳市赫山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区管理委员会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三个内设机构均设正职1名,截至2021年底在编在岗6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收入决算数55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57万元,其他收入409.0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数38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6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80.34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10.2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人员经费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做好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范区的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宣传等各项工作。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主要是人员编制调入,工资增加。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出国考察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为零。除专项资金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共192.6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主要包括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和服务能力建设、“一碑五馆”国家AAA级景区申报及运行、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等工作。
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2021年收支决算后年末结转和结余26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9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35.6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零。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零。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赫山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紧紧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把预算资金的审批分配与监督检查结合起来,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保证了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
(一)认真执行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赫山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经费安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有效防止超预算;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二)保障了机关有效运转。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精打细算,规范事务管理工作,加强集中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保障干部待遇按政策发放落实。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资金来源有限,单位部分中心工作开展受到限制。
单位工作人员较少,且缺少专业的财务人员,财务方面各项工作推进较慢,单位财务制度建设等方面不够完善。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管理,严控行政支出。
(二)科学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三)合理规划单位中心工作,加大立项争资工作力度。
(四)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安排工作人员,缓解工作压力。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因工作需要,2022年单位主体变更为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为赫山区政府派出机构,工作职能扩大,人员编制增至20人,内设机构增至5个,基本支出将大幅增加。
益阳市赫山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范区管委会2021年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