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赫山区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1-04 14:54 信息来源:区委政法委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赫山区委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赫山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赫山、法制赫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定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赫山区委政法委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室(反邪教协调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区综治中心(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监督室、区法学会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赫山区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赫山区委政法委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1591.6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65.15万元,总计2056.78万元,与2020年度(收入2448.31万元)相比,减少391.53万元,减少19.03%,主要是因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减少

2021年度支出2041.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63万元,总计2056.78万元,与2020年度(支出2177.23万元)相比,减少120.45万元,减少5.85%,主要是因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59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1551.98万元,占97.51%;其他收入39.65万元,占2.4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04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4.27万元,占41.85%;项目支出1186.88万元,占58.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51.9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65.15万元,总计2017.13万元,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48.31万元)相比,减少431.18万元,减少21.37%,主要是因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41.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63万元,总计2056.78万元,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77.23万元)相比,减少120.45万元,减少5.85%,主要是因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41.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77.23万元,减少120.45%,主要是因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41.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96.08万元,97.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万元,占0.89%;卫生健康(类)支出13.89万元,占0.68%;住房保障(类)支出12.97万元,占0.6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9.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5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7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99.74万元,支出决算为80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4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4.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2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8.86万元,支出决算为13.8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减少4.97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2.97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4.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9.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1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代缴社会保险费;公用经费545.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8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04万元,减少3.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65人次,主要是信访维稳、执法监督、平安建设等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预算收支。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1.57万元,增长22.89%。主要原因是:政法工作会议奖金、会议费等增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工作相应经费增加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3.71万元,用于召开政法工作、教育整顿、扫黑除恶、维稳安保、平安建设等工作会议,人数5000余人,内容为政法工作、教育整顿、扫黑除恶、维稳安保、处突协调、案件协调、平安建设等;开支培训费0.46万元,用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培训,人数65人,内容为政法开讲、写作知识培训。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成立以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通过逐步加大绩效评价的深度和广度,构建事前绩效申报、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体系,推进绩效目标科学规范化管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赫山区委政法委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室(反邪教协调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区综治中心(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监督室、区法学会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

(二)人员编制情况

赫山区委政法委单位实有编制数19个,核定行政编制数16个、事业编制3个。2021年在编在岗行政人员16人,事业编制人员3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7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42.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0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9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性的见义勇为奖励、法学工作、禁毒、维稳、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社会保险经营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区委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9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85万元,项目支出106.9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9.77万元。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06.92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104.92万元,运行维护经费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92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预决算公开:根据区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我委已在赫山信息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存量资金管理:我委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资产管理:制定了《赫山区委政法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指定专人管理,及时登记,科学使用,实现了“一物一卡一条码”。固定资产的调出、处置、报废、报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三公”经费控制:2021年,我委“三公”经费支出1.09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1.09万元,无出国出境费。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我委制定了《赫山区委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赫山区委政法委政府采购制度》《赫山区委政法委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重点,以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为主线,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确保了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我区保持全省平安区县称号,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三)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情况分析

我委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以及“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原则,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基本支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联审会签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委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成立以常务副书记李建田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采用核查法核查2021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五)、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经济性分析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小,低于年初预算。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所有支出严格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特别重视量财办事、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标准、注重节约,少花钱办好事,各项支出都在合理范围内。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2、效率性分析

2021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保持了“全省平安区县”称号,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泉交河镇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泉交河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新市渡镇新华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文克明获评全国年度平安之星,段意花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检察官刘俐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3、效益性分析

1)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加强。突出政治建设,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等精神学习研讨,深入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强化政治轮训、政治督察、“协管”“协查”、纪律作风督查巡查,认真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在全市率先落实乡镇(街道、园区)政法委员工作津贴,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实现主体明晰化、职责清单化、工作制度化,政法机关“两个维护”坚定有力,政治忠诚得到充分体现,政治担当得到充分彰显。

2)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有力有效。压紧压实党政主体、属地管理、部门主管信访维稳责任,约谈4名乡镇党委书记、挂牌整治2个重点乡镇、15个信访重点村(社区)。着力防范化解涉众涉稳风险,对16起重大事项(项目)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19件、重大合同28个,化解处置问题楼盘47个、各类矛盾纠纷17000余件。加快信访积案办理,全区无进京非接待场所上访登记,坚决守住了“五个不发生”底线。

3)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发挥党的政治优势,292个城市小区建立党支部,以“四建四力”打造城市小区治理新模式。强化法治宣传,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开设“法治赫山”栏目,出台法治服务保障实施意见,助力乡村振兴。着力德治教化,动态管理村(居)民道德档案,建立道德超市,会龙山街道德治经验被省委政法委向中央推荐。开展“枫桥式”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建设,设立12个诉源治理工作站,充分发动各方资源参与社会治理,激发自治活力,龙山港社区“四红五民”工作法被央媒推介。推行网格化加扁平化管理,利用“网小格”微信小程序收集、解决、回应群众诉求。城乡末端感知系统建设得到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

4)法治化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开展“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打击整治电诈、黄赌毒等突出违法犯罪,侦破“5.18”跨境网络赌博案,集中整治交通等领域顽瘴痼疾,治安秩序持续向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四大行业整治,破获涉恶案件135起,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强化服务保障,设立涉企民事案件绿色通道,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开展“暖企”行动,深入企业送法上门,为115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法治体检”,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5)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稳步提升。推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加快应用。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提升线上立案服务,建成6个“云上法庭”。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健全检察官司法档案、案件流程监控、司法责任追究等执法监督机制。公安机关统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全力打造现代化警务体系。拓宽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渠道,创新审理机制,强化复议监督,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加快构建。

6)政法队伍政治忠诚根基不断筑牢。扎实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政法干警听党指挥、忠诚使命自觉性不断增强。排查整治顽瘴痼疾253个。出台加强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制度69个,集中推出18项便民利民措施。区人民法院在沧水铺成立少年法庭和赫山公安分局“六小警务”得到省指导组高度肯定。扎实开展宣传推介,落实“三同步”机制,政法意识形态领域主流舆论建设稳步推进,队伍形象不断提升。

4、评价结论

一是预算执行到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机关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合理; 二是资金监管到位。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因部分工作不可预见性,有些支出无法纳入预算,导致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二)部门预算的精细准有待进一步完善。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

1.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关联性,依据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部门绩效目标和评价目标。

2.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强化部门项目选择与部门职责的相关性。按财政管理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项目库和内部项目选择机制,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实施项目事加强领导重视,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强化管理措施,科学编制预算,认真组织绩效考评。

(二)强化管理,规范行为

1.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合理制定项目方案和计划,减少预算执行中的项目预算调整和结余,平衡好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2.加强预算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做到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并且按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程度考核项目实施效果。

(三)科学考核,注重实效

1.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效果考核机制,依据预设的绩效数量、质量指标全面衡量预算实施效果,既重“绩”,更重“效”。

2.注重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根据部门职责明确服务对象、确定调查范围,采取适当方式全面收集服务对象满意度资料,反映部门服务效果。

3.注重考核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对预设指标之外的项目效果同样纳入考核评价报告。

总之,部门整体绩效考评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需要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科学考核,注重实效。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绩效考评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切实促进财政资金科学管理和实际绩效水平不断提高。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减少转移性支付,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单位:赫山区委政法委                                  自评分:97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

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绩效指标

明确性(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

控制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

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预算支出与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预算支出/预算总支出)×100%。

重点预算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预算支出总额。

预算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预算支出总额。

  程(30分)

预算

执行(20分)

预算

执行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预算执行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

调整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

进度率(2分)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本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

结余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结转结余

变动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程(30分)

预算

管理(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预算支出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

资产

管理(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

②资产配置是否合理;

③资产处置是否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账实相符;

⑤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出(30分)

职责

履行(30分)

实际

完成率(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计划工作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完成

及时率(4分)

 

 

 

4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质量

达标率(8分)

 

 

 

7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果(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社会效益(5分)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总分

 

 

 

97

 

 

 附件:益阳市赫山区委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