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目录
第一部分 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落实赫山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园区农业科技成果、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创新和推广,推进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产业化建设。
(四)负责园区内新型经营主体、入驻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园区项目申报、综合审核和项目实施。
(五)负责园区与各类科研机构(院校)开展合作交流,加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训、培养工作。
(六)负责园区内部审计、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
(七)负责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农业科技园区”三区同创工作。
(八)负责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协调和管理,协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土地出让、土地流转、土地储备等工作。
(九)负责园区核心区建设融资和招商引资工作。
(十)负责园区机关党群、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十一)接受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承办园区建设相关事宜。
(十二)完成赫山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均为正股级):
1.综合办公室。负责协助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群、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安全保密、宣传、机关后勤、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等工作;综合协调核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农业科技园区”三区同创工作。
2.财务管理部。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管理和经济统计工作。
3.招商合作部。负责组织实施招商引资,跟踪、协调和服务项目引进工作;负责园区农业科技成果、先进实用技术引进;负责与各类科研机构(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及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
4.产业发展部。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园区核心区发展规划;负责核心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核心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预(决)算、招(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核心区工程报建、征地拆迁与安置、项目交地、控违治违工作;负责协调核心区土地储备征收、流转、出让等工作;负责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范区节点管护;负责园区农业科技成果、先进实用技术的示范创新和推广,推进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产业化建设;负责园区内新型经营主体、入驻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科技协作部。负责园区科技创新及信息服务,承办科技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园区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园区网站运营、管护等工作。
6.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决算单位构成。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为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 单位:万元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公开05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部门:公开06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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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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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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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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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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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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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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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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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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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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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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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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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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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说明:我单位没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476.18万元,与去年相比(487.76万元),减少11.58万元,降低2.4%。2024年度支出总计476.18万元。与上年相比(487.76万元),减少11.58万元,降低2.4%,主要是因为人员异动。收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异动及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476.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92万元,占74.12%;其他收入123.26万元,占25.8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47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47万元,占72.55%;项目支出130.71万元,占27.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2.92万元,与上年相比(487.76万元),减少134.84万元,降低27.64%,主要是因为:预算内项目资金减少。支出总计278.28万元,与上年相比(487.76万元),减少209.48万元,降低42.95%,主要是因为:预算内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2.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1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4.84万元,降低27.64%,主要是因为预算内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2.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万元,占0.14%;科学技术(类)支出18.43万元,占5.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3万元,占3.69%;卫生健康(类)支出5.93万元,占1.68%;农林水(类)支出307.29万元,占87.07%;住房保障(类)支出7.74万元,占2.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4.3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成预算改革业务。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6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款)其他科学技术(项):年初预算数为0,支出决算数为6.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区办”镉低积累试验示范、“一碑五馆”科普活动等工作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数为12.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7.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及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5.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及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88.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62.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区办”、竹科技产业园等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7.73万元,支出决算数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0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1.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9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不再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而是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2.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3.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4.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一般性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94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94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94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945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支出秉持“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建设高效优质园区为目的,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在规范性使用预算资金等同时,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1.加速推进泥江口竹科技产业园区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安排,农科园管委会与区山乡巨变公司实行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泥江口竹科技产业园建设。2024年度我委严格按照招商以及立项争资的资金使用、活动开展等规定,合理合规积极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申报等工作,成功引进湖南红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有机竹炭热能供应一体化项目,项目共出让土地53亩,总投资1.2亿元。成功争取省林业局“益阳市泥江口竹科技产业园高质量发展项目”、省科技厅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项目、赫山外贸特色产业集群(竹木)项目、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和竹林示范基地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等近1300万元资金。
2.高效开展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依托省农科院赫山兰溪大米产业研究院,在安全利用区设立22个镉低积累水稻品种实验点,2024年,全区推广镉低积累水稻品种7.4万亩。同时,高规格举办“赫山兰溪大米”专用品种筛选品鉴活动,初步筛出候选品种10余个,其中选育的“碧玉一号”低镉品种高产优质,产质双优。牵头做好先行县验收答辩各项工作,多轮次组织各责任单位收集梳理相关资料,攥写答辩汇报材料和典型经验案例,赫山“一院一团一库”共建模式获农业农村科教动态专题推介。
3.创新引领现代农业综合改革。我委全面落实市委农办重点推进农村生产要素改革工作要求,承办2024年度市级现代农业综合改革现场推进会,对标编制区级综改工作方案和三张任务清单,多轮次征求各责任单位关于任务清单和《益阳市深化农村重点生产要素改革试点方案》(益农组发〔2024〕10号)的意见建议,按照“一周一调度”工作要求,高频次调度责任单位和试点村,定期上报改革工作动态,提炼整理赫山区现代农业综合改革点位、创新经验等资料。今年以来,改革创新经验上稿国家级、市级内刊11篇,改革成效获主流媒体推介205篇,推介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案例27篇。
4.持续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发展能力。承办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指导的“食品制造重点专项成果进园入县—湖南行”专场活动,与省农科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园区企业农业科技成果需求目录。统计园区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完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监测工作,近两年园区整体工作获农业农村部认可。定期做好新河沿线桥梁、观景平台等节点安全巡查和维修维护,确保园区更好展示赫山现代农业发展风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由于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固于传统,缺乏科学的整体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且评价管理方法没有与实际相结合,导致现有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体系不完善,缺乏统一明确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
2、人员不足,导致如成果转化等部分专业性工作开展难度大。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努力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形成规范性预算管理体系。
2、积极与上级部门汇报,补充专业人员力量。
3、加强院地(校)合作,联合湖南省农科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等院所开展线上或线下成果转化相关活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委积极组织人员按照《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4年度区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的评分标准,认真评分。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38分,评价等级为“优”。下一步将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分析和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本部门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并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保证资金的合法性、安全性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部门履职尽责效能。
我委将在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公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0.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15.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16.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17.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1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19.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23.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4.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25.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26.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27.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2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29.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30.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31.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32.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
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4年度区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落实赫山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园区农业科技成果、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创新和推广,推进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产业化建设。
4、负责园区内新型经营主体、入驻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园区项目申报、综合审核和项目实施。
5、负责园区与各类科研机构(院校)开展合作交流,加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训、培养工作。
6、负责园区内部审计、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
7、负责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农业科技园区”三区同创工作。
8、负责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协调和管理,协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土地出让、土地流转、土地储备等工作。
9、负责园区核心区建设融资和招商引资工作
10、负责园区机关党群、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11、接受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承办园区建设相关事宜
12、完成赫山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负责协助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群、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安全保密、宣传、机关后勤、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等工作;综合协调核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农业科技园区”三区同创工作。
2、财务管理部。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管理和经济统计工作。
3、招商合作部。负责组织实施招商引资,跟踪、协调和服务项目引进工作;负责园区农业科技成果、先进实用技术引进;负责与各类科研机构(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及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
4、产业发展部。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园区核心区发展规划;负责核心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核心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预(决)算、招(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核心区工程报建、征地拆迁与安置、项目交地、控违治违工作;负责协调核心区土地储备征收、流转、出让等工作;负责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范区节点管护;负责园区农业科技成果、先进实用技术的示范创新和推广,推进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产业化建设;负责园区内新型经营主体、入驻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科技协作部。负责园区科技创新及信息服务,承办科技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园区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园区网站运营、管护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
农业科技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其中:党工委书记1名、管委会主任1名(均为正科级领导职数),党工委副书记1名、纪工委书记兼监工委主任1名、管委会副主任3名(均为副科级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均设正职1名。截至2024年底在编在岗1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收入决算数476.18万元(含上年结转),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2.92万元,其他收入123.26万元。
2024年支出决算数47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4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20.94万元和商品服务支出224.5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人员经费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保障新河沿线节点正常使用,做好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范区、竹科技产业园的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宣传等各项工作。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出国考察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除专项资金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共130.71万元。其他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主要包括完成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和服务能力建设、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点、“一碑五馆”国家AAA级景区管理及运行、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等工作。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零。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零。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支出秉持“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建设高效优质园区为目的,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在规范性使用预算资金等同时,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速推进泥江口竹科技产业园区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安排,农科园管委会与区山乡巨变公司实行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泥江口竹科技产业园建设。2024年度我委严格按照招商以及立项争资的资金使用、活动开展等规定,合理合规积极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申报等工作,成功引进湖南红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有机竹炭热能供应一体化项目,项目共出让土地53亩,总投资1.2亿元。成功争取省林业局“益阳市泥江口竹科技产业园高质量发展项目”、省科技厅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项目、赫山外贸特色产业集群(竹木)项目、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和竹林示范基地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等近1300万元资金。
(二)高效开展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依托省农科院赫山兰溪大米产业研究院,在安全利用区设立22个镉低积累水稻品种实验点,2024年,全区推广镉低积累水稻品种7.4万亩。同时,高规格举办“赫山兰溪大米”专用品种筛选品鉴活动,初步筛出候选品种10余个,其中选育的“碧玉一号”低镉品种高产优质,产质双优。牵头做好先行县验收答辩各项工作,多轮次组织各责任单位收集梳理相关资料,攥写答辩汇报材料和典型经验案例,赫山“一院一团一库”共建模式获农业农村科教动态专题推介。
(三)创新引领现代农业综合改革。我委全面落实市委农办重点推进农村生产要素改革工作要求,承办2024年度市级现代农业综合改革现场推进会,对标编制区级综改工作方案和三张任务清单,多轮次征求各责任单位关于任务清单和《益阳市深化农村重点生产要素改革试点方案》(益农组发〔2024〕10号)的意见建议,按照“一周一调度”工作要求,高频次调度责任单位和试点村,定期上报改革工作动态,提炼整理赫山区现代农业综合改革点位、创新经验等资料。今年以来,改革创新经验上稿国家级、市级内刊11篇,改革成效获主流媒体推介205篇,推介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案例27篇。
(四)持续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发展能力。承办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指导的“食品制造重点专项成果进园入县—湖南行”专场活动,与省农科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园区企业农业科技成果需求目录。统计园区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完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监测工作,近两年园区整体工作获农业农村部认可。定期做好新河沿线桥梁、观景平台等节点安全巡查和维修维护,确保园区更好展示赫山现代农业发展风采。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由于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固于传统,缺乏科学的整体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且评价管理方法没有与实际相结合,导致现有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体系不完善,缺乏统一明确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
2、人员不足,导致如成果转化等部分专业性工作开展难度大。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努力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形成规范性预算管理体系。
2、积极与上级部门汇报,补充专业人员力量。
3、加强院地(校)合作,联合湖南省农科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等院所开展线上或线下成果转化相关活动。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委积极组织人员按照《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4年度区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的评分标准,认真评分。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38分,评价等级为“优”。下一步将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分析和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本部门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并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保证资金的合法性、安全性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部门履职尽责效能。
我委将在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公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每个一级项目支出一张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如有)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如有)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