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文联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开展对区级文学艺术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二)组织召开全区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组织和管理全区文联系统的各文艺家协会,推动文艺的繁荣。
(三)组织团体会员开展文艺创作、文艺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主办和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艺活动和文艺评奖。
(四)主办文艺期刊。
(五)协同有关部门联系、组织文艺界的文化交流活动,开展文艺界的联系和交流,推出有地域特色的文艺精品。
(六)为文艺界和广大文艺工作者服务,维护文艺社团和文艺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七)做好为团体会员服务的工作,帮助各团体会员改善文艺家的工作条件。
(八)根据《社团管理登记条例》规定,负责对文艺界社团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赫山区(原益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于1984年5月,在职在编4人,退休人员1人。所属各文艺协会19个,会员总数1759人,其中国家级会员22 人,省级会员 82人,市级会员328人,区级会员1327人。区文联机关刊物和各协会自办刊物共七个《碧云峰》《潇湘联苑》《碧云诗刊》《梓园芳草》《赫山摄讯》《奎星诗刊》《清溪文苑》。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49218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49218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7135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442元,住房保障支出25641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预算拨款收入549218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49218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0000元,是指我单位为完成专项业务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文艺活动开展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大型文艺活动。《碧云峰》专刊及其他文艺期刊编辑印刷支出700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与上年比较,因工资、津补贴的调整,人员支出总数有所提高,相应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专项业务费比上年增加了2万元,主要用于文艺期刊的编辑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00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为零增长。其中,办公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