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12-30 21:25 信息来源:区纪委 作者:王苹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决定。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区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的重要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区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人员机构: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共有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一线监督执纪力量达60%以上。委局机关现有编制37人,包括33个行政编和4个全额事业编(机关后勤服务和信息中心各2人),现实有在编人员34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73.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8.8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24.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7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57万元,项目支出 182.89。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73.4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90.5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82.8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纪检监察业务、宣传教育、车辆运行及维护、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维护等专项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共有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81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三公”经费中包括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7万元,其中会议费7.2万元2017“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

 

区纪委2017年预算

 

 

赫山区纪委

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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