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赫财绩〔2016〕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人员机构: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共有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其中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7人,一线监督执纪力量达60%以上。委局机关现有编制37人,包括33个行政编和4个全额事业编(机关后勤服务和信息中心各2人),现实有在编人员32人。
2、主要职能:(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决定。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区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的重要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区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二)整体支出概况
2016年共计支出682.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6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单位支出均按当年预算有计划开支,严格落实年初预算,严格执行了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了收支平衡。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车辆运行费9.14万元,公务接待费6.24万元,无公务出国境费。较去年同期,车辆运行费减少6%,公务接待费减少1.8%。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加强自身建设。
2、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3、协助区委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
统一领导。
(四)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我单位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科学有效、坚决有力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着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开展征地拆迁村级财务等专项整治。
2、问题线索实行归口管理。切实加强问题线索排查。
3、坚持上下联动,不断形成案件查办合力。积极贯彻上级精神,扩展案件线索。突出加强责任,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16年,区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1、牢牢牵住“牛鼻子”,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2、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预防腐败顺利推进,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有案必查,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3、落实“三转”要求,强化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基层纪检工作指导。
4、委局机关制定了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 2016年进行了固定资产实地盘点,对报废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存在的问题
1、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制度尚不够健全。
2、委局履职时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上还有进步空间。
3、在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稍有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