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赫山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赫山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决定。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区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的重要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区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7)依照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2、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益阳市赫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益阳市赫山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简称赫山区纪委监委,机关设有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调研法规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成立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为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交通局纪检监察组、驻区农业局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及区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人员编制、工资、经费由区纪委统一管理。
截至2018年12月,赫山区纪委监委实有编制数111个,包括106个行政编、2个工勤编和3个全额事业编,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0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赫山区纪委监委只有本级预算单位,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赫山区纪委监委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非税收入返还部分用于弥补机关基本运行经费及办案经费不足等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66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0.0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10万元,其他收入0.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23.03万元,主要是巡察办(组)并入、派驻机构改革及监察体制改革,比去年编制预算时人员增加73人,财政预算保障增加,且办案数量增多,罚没收入收缴进一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66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7.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7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23.03万元,主要是巡察办(组)并入、派驻机构改革及监察体制改革,比去年增加新进人员预算73人,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办案支出等都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50.0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156.8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93.2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专项业务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岗位津贴等。其中:纪检专刊理事会会费3万元,用于清风益阳专刊会费;伤残保健补助0.91万元,用于退休干部李中保伤残保健补助;乡镇街道纪检工作经费48万元,用于乡镇街道纪检办案经费;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60万元,用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公用经费及办案经费等;作风建设支出9万元,用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经费;办案经费15万元,用于专案支出;宣传教育经费支出6万元,用于纪检监察宣传报道费;纪检监察专用网络维护与维修19万元,用于纪检监察内网的维修与维护;巡察工作经费100万元,用于巡察专项;纪检人员岗位津贴27.98万元;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人员政法津贴4.3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2.0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34.14万元,上升231.64%。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增加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2台公车,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现有执纪执法用车4辆,价值799770元,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讯设备,预计今年新增固定资产17万元,主要是采购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办案设备等。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