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参加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行业商会建设,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情况: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为机关行政单位,本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内设办公室,宣教股,会员部、非公有制企业服务中心。
人员情况:核定全额拨款7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3名,设主席1名(副处级)、副主席1名。
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本级。
第二部分 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9:政府采购情况决算表
说明:表8、表9无数据,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全年无政府采购行为,故无数据。
第三部分 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收入总计125.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28万元,增加22.7%;支出总计134.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73万元,增加51.6%。主要原因:一是赫山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中心成立,增加相关费用;二是2017年年底执委会相关费用在2018年结算;三是人员工资的提高。
二、关于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8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25.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78万元,占98.5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万元,占1.43%。
三、关于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3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3万元,占 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3.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48万元,增幅20.9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0.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91万元,增加36.0%。主要原因:一是赫山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中心成立,增加相关费用;二是2017年年底执委会相关费用在2018年结算;三是人员工资的提高。
五、关于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0.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91万元,增加36.0%。主要原因:一是赫山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中心成立,增加相关费用;二是2017年年底执委会相关费用在2018年结算;三是人员工资的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51万元,占8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占6.3%,扶贫支出0.5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4.88万元,占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人员经费类工资福利款基本工资项财政拨款支出 101.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工资的发放。
2. 人员经费类工资福利款津贴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 1.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日常津贴补贴的发放。
3. 人员经费类工资福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财政拨款支出 8.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 人员经费类工资福利款职业年金缴费项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统计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5. 人员经费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 6.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6. 公用经费类商品和服务支出21.59万元,其中办公费1.95万元,印刷费 3.52万元,差旅费0.51万元,维修(护)费0.86万元,会议费5.43万元,培训费3.67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0.8万元,工会经费2.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六、关于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12.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支出21.5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七、关于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关于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占100%。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尽量压缩“三公”费用的支出。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2.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接待22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和异地商协会之间的工作交流。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年度预算收入93.8万元,较上年预算收入75.38万元增加18.42万元,本年度决算支出14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106.9万元,增加37.0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赫山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中心成立,增加相关费用;二是2017年年底执委会相关费用在2018年结算;三是人员工资的提高。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33万元,较上年83.8万元,增加50.53万元,增加60.3%,主要原因是:一是赫山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中心成立,增加相关费用;二是2017年年底执委会相关费用在2018年结算;三是人员工资的提高。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了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经区人代会议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区财政局将绩效目标批复给本部门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依据。
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没有重点项目,所以没有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益阳市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