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贫困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缴资金政府资助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
根据《赫山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方案》(益赫政办发〔2018〕23号)的通知精神。2019年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140元/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由财政补贴110元/人。根据区扶贫办提供的2018年12月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以及各乡镇提供的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参保汇总表,全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37826人,财政应补贴37826*140元/人=5295640元;2019年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1901人,财政应补贴1901人*110元/人=209110元;2018年新增贫困人口1824人,财政应补贴1824*120元/人=218880元。三项合计财政应补贴5723630元。个人筹资参保工作于3月份已结束,为确保我区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切实提高,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负担,特申请财政补贴伍佰柒拾贰万叁仟陆佰叁拾元整。
特此报告,请予批准!
益阳市赫山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