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2021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356126 发布机构: 赫山区国土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3-22 17:3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办文、文电处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维稳;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财务股。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拨付及运用监管;拟订部门财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和实施部门预决算和预算绩效评价;负责局机关实施政府采购(招标)和固定资产统筹、调配、处置等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及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全局财务核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局各单位财务工作。

(四)法规股(政务服务办公室)。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归口管理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对全区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课题、重要决策进行研究论证。组织开展对自然资源、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组织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对业务流程进行动态跟踪和研究;牵头组织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负责局电子政务系统窗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做好“多规合一”在线审批及与其他部门的业务对接。

(五)耕地保护监督股。履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六)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组织区域城镇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和编制;负责组织编制、修改、报批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重要地块详细规划;承担“三线”(城市边界线、生态控制线、耕地保护线)的划定、优化调整工作;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检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拟定区级规划技术、政策性文件。

(七)建设工程规划股。负责受理、审查、核发除市政项目外的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三证”)。负责核发除市政项目外的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条件,受理项目改变规划设计条件的审查,行政许可后变更规划建筑方案的审查。

(八)村镇规划股。负责指导各乡镇规划区外村民建房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村(居)民建房审批;组织对乡镇规划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乡镇各项规划管理数据资料的统计工作,负责市政工程选址、用地和工程管理,提出市政工程设计要点。

(九)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履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需报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建设用地会审工作。

(十)调查监测股。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开展不动产确权、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组织全区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承担建设用地地籍审查工作。

(十一)开发利用股。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全区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检查全区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土地供应计划和方案。

(十二)确权登记股。拟定和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办法和规定;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组织指导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共享、汇交管理和社会查询;负责不动产登记人员培训;负责不动产登记代理中介组织及其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十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十四)地理信息管理股。履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自然资源信息系统网络工程建设、维护和运作。负责档案管理(包括档案整理、立卷、保管、维护、查询、库房维修)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十五)地质勘查管理股。贯彻执行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规范,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监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缓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依法管理地质环境等工作。

(十六)矿业权管理股。履行矿业权管理政策;负责区级发证矿业权出让、交易管理及审批登记发证工作;指导全区采矿权、探矿权审批登记;依法调处重大采矿权属争议、纠纷;参与矿产资源秩序的治理整顿和查处非法采矿活动;负责全区矿业权出让收益管理;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全面保护的监督管理。

(十七)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履行矿产资源保护和矿产储量管理办法、制度;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储量、矿权评估;负责区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地质资料汇编管理工作;负责矿山资源储量的评审、登记和统计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组织矿山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十八)山体水体保护股。负责赫山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山体水体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承担对山体水体保护区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规划管制工作;负责经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施工中山体水体保护情况的监督;承接市人大根据《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对管辖范围内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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