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416162 发布机构: 赫山区国土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6-01 17:0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山东省海洋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为推动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现予印发,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协调,压实责任,细化目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2021年5月24日
附件: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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