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2-1521381 发布机构: 赫山区国土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1-28 14:2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要求,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部研究修订了《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2年1月24日 

附件  :

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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