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2-1521381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国土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28 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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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要求,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部研究修订了《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2年1月24日
附件 :
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