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三调工作)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0-1221669 发布机构: 赫山区国土分局 发文日期: 2020-07-30 11:0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项目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央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0号)、《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和《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有关于做好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赫山区下达的“三调”专项工作经费进行了绩效自评,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组单位。位于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南路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903MB1C35214B,主要职能:依法履行赫山区辖区内(除市直管中心城区范围以外)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金有偿使用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市县土地相关业务建设项目资金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7年市县土地相关业务建设资金额通知》(湘财建指(201739号)下达,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湖南省国土整治与测绘地理信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一〔2018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其中按因素法分配的补助资金,由市局根据实际安排,优先用于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城镇地籍变更调查及数据库更新等专项业务工作。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应到位及实际到位情况

根据2019预指1000号 文件规定,下达我单位“三调”专项工作经费425.00万元。于2019 6 月底由区财政拨付本单位。

(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至2020722日,实际已支付 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技术服务费325万元,技术设备34.2445万元,外业人员伙食费3.5528万元,外业人员租车费2万元, 宣传费0.15万元,印章费0.01648万元 ,共计支付3699637.8元,支付率 85.87% 

(三)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根据《《湖南省国土整治与测绘地理信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一〔20182号)文件规定制定了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遵循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公开透明、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使用中未发生专项资金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现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及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制定了《 益阳市赫山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方案 》,并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基本规范,从合同签订到项目实施管理、完工验收、支付款项等均按相关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规定执行。项目质量良好,财务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三调专项工作经费通过聘用外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保证了”三调“工作的规范实施、实行了调查成果的省级预检、完成了土地调查数据库的更新。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由于专项资金金额有限只能实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等少量土地相关业务,导致项目实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效果不显著,建议加大该部分资金投入。

六、项目自评价结果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自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自评91分,被评为“优秀”等级(评分情况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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