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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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467214 发布机构: 赫山区国土分局 发文日期: 2021-10-21 16:4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法履行赫山区辖区内(除市直管中心城区范围以外)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履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职责。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实施上级制定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执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措施,并提出区级所有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九)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工作和联系辖区内地勘单位。编制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辖区内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基础测绘。负责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根据区委授权,对乡(镇、街道)以及园区相关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四)统一领导和管理区林业局。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局机关内设股室18个,六个二级机构。

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政务服务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建设工程规划股、村镇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调查监测股、开发利用股、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地理信息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矿业权管理股、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山体水体保护股。

所属二级机构分别是益阳市赫山区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修复事务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益阳市赫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益阳市赫山区征地拆迁和测绘队(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益阳市赫山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益阳市赫山区国土空间规划中心(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二级机构及所有内设股室全部纳入2020年局机关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390.7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70.53万元,支出总计3275.80万元,结转和结余3985.45万元,为项目资金结转。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隶属关系改变,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390.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1.51万元,占48.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0万元,占34.11%;其他收入1129.2万元,占17.6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1.75万元,占76.98%;项目支出754.05万元,占23.02%;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隶属关系改变,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61.51万元,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隶属关系改变,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支出总计1649.34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12.17万元。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隶属关系改变,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9.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35%。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隶属关系改变,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9.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73.89万元,占4.48%;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69万元,占64.81%;住房保障(类)支出73.45万元,占4.4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33万元,占26.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7.39万元,支出决算为1,64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37%。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减少100.40万元;

卫生健康(类)支出73.8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69.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319.35万元;

住房保障(类)支出73.4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3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433.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7.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3.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0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3.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9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隶属关系改变,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隶属关系改变,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隶属关系改变,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3万元,占77%。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1个、接待人次14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18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4.11%。年末结转和结余218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8.74万元。增长167.96%,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9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1〕1号)的文件精神,我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6月15日-2021年7月25日对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我评价。

(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赫山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我综合评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85分,评价等级“良”。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无重点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1〕1号)的文件精神,我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6月15日-2021年7月25日对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我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履行赫山区辖区内(除市直管中心城区范围以外)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履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职责。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实施上级制定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执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措施,并提出区级所有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9.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工作和联系辖区内地勘单位。编制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辖区内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基础测绘。负责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根据区委授权,对乡(镇、街道)以及园区相关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4.统一领导和管理区林业局。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情况

根据赫山区编制委员会核定,我局机关内设股室18个,六个二级机构。

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政务服务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建设工程规划股、村镇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调查监测股、开发利用股、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地理信息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矿业权管理股、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山体水体保护股。

所属二级机构分别是益阳市赫山区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修复事务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益阳市赫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益阳市赫山区征地拆迁和测绘队(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益阳市赫山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益阳市赫山区国土空间规划中心(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级机构及所有内设股室全部纳入2020年局机关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三)人员情况

2020年本单位年末编制人数118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97人,自收自支编制21人。年末实有人数119  人,退休人员25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基本支出预算1635.73万元,年中追加 91.23 万元,上年结转0 万元,决算支出 2441.75万元。

1.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情况(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本年预算

本年追加

上年结转

本年可用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

925.43

64.28

 

989.71

商品和服务支出

708.89

26.35

 

735.24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42

 

 

1.42

其他支出

 

0.6

 

0.6

 

1635.74

91.23

 

1726.97

2.2020年基本支出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预算可用指标

决算支出

差额(预算可用指标-决算)

工资福利支出

989.71

1590.76

-601.05

商品和服务支出

735.24

771.85

-36.61

其中:三公经费

75.5

7.89

67.61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42

52.95

51.53

资本性支出

 

26.19

-26.19

其他支出

0.6

 

0.6

-71

1726.97

2441.75

-714.78

各项费用开支的审批程序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无上年结转数,因2020年在区财政决算系统属新增单位。

3.“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2020年度赫山区自然资源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5.5万元,决算支出 7.89万元,比预算减少67.61万元,减少 89.5%;因2020年在区财政决算系统属新增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4.2020年度部门 “三公”经费情况(万元)

项目

2020年预算数

2020年决算数

决算比预算增减数

2019年决算数

比上年增减数

增减%

三公经费合计

75.5

7.89

-67.61

 

 

 

因公出国经费

5

0

-5

 

 

 

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

12.5

3.74

-8.7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12.5

3.74

-8.76

 

 

 

公务接待费

58

4.15

-53.85

 

 

 

赫山区自然资源局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制定了《接待管理制度》,规定公务接待一律归口办公室统一安排,并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从车辆油料费用、车辆维修、配件购置、司机岗位补助标准等各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公务用车归口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二)项目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2020年赫山区自然资源局项目支出预算56万元,年中追加3844.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决算支出 834万元。详情如下:

1.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情况(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本年预算

本年追加

上年结转

本年可用指标

自然资源事务

56

1080

 

1136

自然灾害防治

0

500.8

 

500.8

其他

 

2264

 

2264

合计

56

3844.8

 

3900.8

2.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预算可用指标

决算金额

差额(可用指标-实际)

自然资源事务

1136

379.1

756.9

自然灾害防治

500.8

454.9

451

其他

2264

 

2264

 

3844.8

834

3010.8

3.项目资金管理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制度了《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资金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专人专管,单独核算。财务股根据各种合同的有关条款及资料,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严格按审批程序执行,按照区国库集中支付局的要求,财务人员到区财政办理支付手续。项目主要支出为2020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4.项目组织情况

项目在合同方面情况较好。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施工方严格按规划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施工,确保按时按量完工,并接受发包方、监理方监督,施工中遇到工程变更能及时申请,所有工程变更均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无法律纠纷。二是监理方切实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资金拨付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指导与监督,并组织好各类监理资料,确保项目顺利完工。

及时组织对项目的验收。首先在施工单位提出结算申请后,经赫山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审批同意,办理项目结算,然后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财务进行审计并出具财务报告,最后成立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行政验收意见。

5.项目管理情况

赫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开工申报、质量和安全监督申报、制定施工计划等前期准备工作;全程参与建设管理,定期组织质量和安全检查,严格工程量审核和资金拨付;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三)结转结余资金情况

2020年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年初结转结余指标0万元,其中0元为项目资金结转。决算报表经营结余 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指标3985.45万元,其中2999.43万元为项目资金。决算报表经营结余0万元.

(四)预决算公开情况

赫山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预决算在赫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

(五)资产管理情况

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加强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处置、收益、清查等做出明确规定,明确单位内各股室实行负责人负责制。

办公用品采购由各股室提出申请,办公室和财务室按需求进度统一购买(大宗办公用品向区采购中心报备),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各股室领用时,进行台帐管理。

(六)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赫山区自然资源局积极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的机关管理制度。为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定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为确保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制定了《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采购管理制度》;为规范合同订立行为,防范和降低合同签订带来的风险,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为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制定了《工程项目申报、建设与管理制度》《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加上《接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

三、主要绩效

2020年,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在底子薄、基础差,矛盾多、困难大的情况下,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开创全区自然资源工作新局面,为赫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再上台阶。完善在岗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目标管理、严格绩效挂钩等途径和措施,增强了全局上下的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提振了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我局大力支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将18名在国土战线工作多年的优秀同志转隶到乡镇、街道管理,进一步优化了干部资源,助推乡镇、街道改革见成效。

我局扎实开展了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持续开展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参观了益阳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今年共开展谈心谈话17次,配合区纪委调查处理不当行为3人次,提高了干职工的廉政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

(二)扫黑除恶巩固提升。今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我局按照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部署,认真开展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开展了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专项整治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了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制度化。

(三)坚持规划引领,国土空间持续优化。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规划编制所需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完成了赫山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摸底,制定了赫山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行动实施方案和赫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纲。初步拟定了赫山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启动了兰溪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兰溪镇黄湖、罗湖、新沙,八字哨镇大湖等四个村作为第一批试点,开展了“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初步成果已完成市级审批,正在报省厅质检,为今后的“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第六轮评估调整,调整后全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546.52公顷,占比1.21%。具体分布为: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1351.76公顷;湖南益阳北峰山森林公园128.26公顷;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处66.5公顷。

(四)坚持节约集约,土地潜力有效释放。继续发挥土地报批联席会议作用,抢抓省厅“可报尽报、应审尽审、省配指标、全力保障、全程监管”政策机遇,围绕高质量发展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2020年共上报省政府审批项目37个,总计215.4032公顷(合3231亩),取回批文项目18个,总计119.4988公顷(合1792亩),保障了常益长高铁(赫山段)、益阳万洋众创科技示范基地、市殡仪馆搬迁项目等民生项目、重点项目用地。2020年共供应土地145宗194公顷,其中出让71宗,实现土地出让金8.6亿元,助推全区高质量发展。继圆满完成2018-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五期项目340.37公顷后,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涉及7个乡镇49个行政村,实际完成拆旧区面积62.9567公顷,复垦新增农用地62.9567公顷,对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了调整利用,促进了城乡用地合理布局。扎实开展了“批而未供、净地出让、闲置土地处置、违法用地整治”四项攻坚战,全力消化批而未供土地,盘活闲置土地,再开发低效用地。全年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34.13公顷,处置闲置土地31宗71.72公顷,进一步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了土地合理利用。

(五)坚持底线思维,资源保护切实加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连续19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管理,今年补划永久基本农田740.93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2504.32公顷,巩固了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我区成功申报兰溪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试点区涉及兰溪镇18个行政单位,建设规模面积3475.39 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095.12 公顷,预计总投资28471.41 亿元。现正依照规划实施目标进行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即将整体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和人居环境整治,努力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全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2020年共开展执法巡查48次,出动巡查人员168人次,发现违法行为120起,立案查处78起,上缴财政罚没款250万余元,移交没收建构筑物20处。部季度、省月度卫片执法涉及我区图斑862个,总面积286.17公顷,涉嫌违法用地的30个图斑已全部立案查处,有效遏制了违法用地行为。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区限期整改问题110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在以局长黄志刚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方案》部署,扎实开展了摸排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部外业调查图斑57509个,年底前将摸清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明年全面整治打下良好基础,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六)坚持民生福祉,群众幸福感不断提升。我局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积极实施地灾治理项目,连续8年实现了地质灾害“零伤亡”的目标。特别是金银山学校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险情应急处置工作,仅用10天,短短240个小时就解除了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隐患,获得了自然资源部高度认可,并在5月12日,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被《中国自然资源报》作为优秀案例报道。今年以来,赫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启动了不动产登记在线申请系统,开设了“实体经济企业登记”专窗,精简了21项申请材料,推动了与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8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了全面提质增速,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结时限全面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简易业务当天办结,大大提升了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和便捷度。不定期对全区“散乱污”企业开展督促检查,重点对S308线、进港公路的10个砂石选场进行了整治,撤除了选石设备、清除了现场砂石,优化了周边生态环境;强力推进石煤矿山整治工作,我区6家已开采的石煤矿已全部完成治理并通过市级验收,10家石煤矿山中3家已经销号,7家已报省厅申请销号。

(七)坚持摸清家底,推进自然资源高效利用。赫山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于2019年2月正式启动,数据库成果于10月28日顺利通过国家核查。按照要求,今年开展了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目前已完成数据汇交,初始成果已报自然资源部。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共进行权籍调查测量108114户,目前已完成登记发证48908宗,资料整理归档和扫描54373宗,发证率100%。

(八)坚持改革创新,行政效能大幅提高。认真开展了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调整后我局共有行政职权102项;进一步完善了进驻窗口事项办理资料和办理流程,同时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对入驻电子政务平台的所有事项审批服务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全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我局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今年委托下放了14项行政权力,包括“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等2项行政许可和“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等12项行政处罚。今后将继续加强对委托下放事项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保证委托行政权力事项的顺利实施。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18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没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收入情况:2020年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决算收入63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1.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180万元,其他收入1129.2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决算支出32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1.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9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万元,资本性支付26.2万元),占比74.5%;项目支出834万元,占比25.5%;公用经费支出798万元,占比32.7%(详见附件一:2020年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基础数据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开创全区自然资源工作新局面,为赫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是推进赫山区国土空间规划。

按照《赫山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部署,全面开展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和乡村规划编制,启动国土空间信息平台数据库建设。开展集中居住选址、村民建房专题与突出湖乡特色生态环境、生态文明风貌保护与发展专题等专题研究,推动村庄资源优化整合,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二是着力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保障发展空间。

1、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继续完善土地报批联席会议机制,用好用活稳投资促发展的最新支持政策,加快用地报批进度,全力以赴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保障。2、完善国土资源市场。科学编制建设用地供应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加快经营性用地供应。切实加强国土资源储备,健全国土资源动态监测网络,努力提高国土资源市场配置率。3、推进土地合理利用。开展“四项攻坚战”,大力消化批而未供土地,深入推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推动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的再开发、再利用,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三是着力做好民生实事服务,共享发展成果。

1、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加强值班值守、巡查排查,完善群防群策、预警预报,推进地灾项目工程治理和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三集中三到位”“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优化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行审批服务、审批模式标准化,努力提高办事快捷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是着力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增添发展底色。

1、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实施耕地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全域土地综合治理等项目,大力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2、切实加强山体水体保护。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坚持保护开发与生态修复相结合,不遗余力打好山体水体保护攻坚战,构建赫山区蓝绿生态基底,维护赫山区生态安全。3、切实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加速对现有矿业权的清理处置,加大矿区环境的整治力度,着力改善矿区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打造一批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促进“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深度融合。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赫山区自然资源局预算执行及公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资产管理及部门工作绩效等情况,督促赫山区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绩〔2020〕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按照下列步骤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2、现场评价。(1)核实数据。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2)查阅资料。查阅2020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4)发放调查问卷。对我局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5)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6)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绩效目标设立不细化、不量化,评价指标设置不科学,不便于操作。

2、人员包袱沉重,资金压力巨大。2020年本单位年末编制人数118人,自收自支编制21人。年末实有人数119 人,退休人员25人。财政只安排了全额编制97人的全额工资,人员经费缺口大。

3、资产管理有待加强。经查询,电厂部分资产已处置,但财务一直没有销账,资产长期账实不符。

(二)建议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应根据部门职责职能合理设置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增加财政绩效评价的科学性。

2、适当增加政策性安置人员经费,确保单位稳定。  

3、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4、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

九、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赫山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我综合评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85分,评价等级“良”。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0年在区财政决算系统属新增单位。

附件:2020年度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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