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0-1173478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国土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03 15:47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 阳 市
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益土网挂字〔2020〕8号
经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桃江县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在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挂牌人
出 让 人:、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挂 牌 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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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付款方式 |
|
2020(赫挂)字001号地块 |
泉交河镇开创大道西侧、街坊路东侧、顺德路南侧 |
31813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D%≥30% ;容积率:≥1.4; 绿地率:10%≤GAR≤20%; 建筑限高:H≤24米 |
30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龙岭工业集中区和泉交河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136 |
681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
2020(赫挂)字002号地块 |
沧水铺镇高新大道北侧、园山路东侧、沧泉路南侧 |
48025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D%≥30% ;容积率:≥1.4; 绿地率:10%≤GAR≤20%; 建筑限高:H≤24米 |
30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龙岭工业集中区和沧水铺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235 |
1177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
2020(赫挂)字003号地块 |
龙光桥街道全丰村 |
9851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D%≥30% ;容积率:≥1.6; 绿地率:10%≤GAR≤20%; 建筑限高:H≤24米 |
30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龙岭工业集中区和龙光桥街道办事处负责交地 |
53 |
266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
2020(赫挂)字004号地块 |
兰溪镇G536以南、团结路东侧 |
14382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D%≥30% ;容积率:≥1.0; 绿地率:GAR≤20%; 建筑限高:H≤24米 |
50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龙岭工业集中区和兰溪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91 |
453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
2020(赫挂)字005号地块 |
衡龙新区工业南路北侧 |
4467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D%≥30% ;容积率:≥1.4; 绿地率:10%≤GAR≤20%; 建筑限高:H≤24米 |
30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衡龙新区管委会负责交地 |
19 |
97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万元或5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
2020(赫挂)字006号地块 |
泉交河镇林翼大道以东、林香路北侧、学府路两厢 |
57375 |
商住用地 |
商住比≤3∶2,建筑密度: D%≤30% ;容积率:FAR≤3.0; 绿地率:GAR≥20%; 建筑限高:多层H≤24米、高层H≤75米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公司和泉交河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1170 |
5852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
2020(赫挂)字007号地块 |
沧水铺镇银城大道与G319国道交叉口处 |
19065 |
商住用地 |
商住比≤3∶2,建筑密度: D%≤35% ;容积率:1.0<FAR≤4.0; 绿地率:GAR≥35%; 建筑限高:H≤50米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公司和沧水铺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726 |
3630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
2020(赫挂)字009号地块 |
兰溪镇枫林路以西,G536以北 |
44995 |
商住用地 |
商住比≤3∶2,建筑密度: D%≤40% ;容积率:FAR≤3.0; 绿地率:GAR≥25%; 建筑限高:H≤48米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公司和兰溪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918 |
4589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
2020(赫挂)字010号地块 |
沧水铺镇云峰路以南、青秀山路西侧 |
6155 |
商住用地 |
商住比≤3∶2 ,建筑密度: D%≤35% ;容积率:1.0<FAR≤4.0; 绿地率:GAR≥35%; 建筑限高:H≤50米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公司和沧水铺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197 |
987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
2020(赫挂)字011号地块 |
沧水铺镇云峰路北侧 |
15000 |
商住用地 |
商住比≤3∶2,建筑密度: D%≤35% ;容积率:1.0<FAR≤4.0; 绿地率:GAR≥35%; 建筑限高:H≤50米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公司和沧水铺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481 |
2406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
2020(赫挂)字012号地块 |
沧水铺镇教育路东侧 |
11203 |
商住用地 |
商住比≤1:9,建筑密度: D%≤30% ;容积率:FAR≤1.7; 绿地率:GAR≥40%; 建筑限高:H≤24米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公司和沧水铺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236 |
1182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
2020(赫挂)字013号地块 |
沧水铺镇教育路西侧 |
13281 |
商住用地 |
商住比≤1:9,建筑密度: D%≤30% ;容积率:FAR≤1.7; 绿地率:GAR≥40%; 建筑限高:H≤24米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公司和沧水铺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280 |
1401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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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赫挂)字014号地块 |
龙光桥镇欧阳塘村G536南侧 |
14717 |
商住用地 |
商住比≤1:9,建筑密度: D%≤32% ;容积率:FAR≤2.8; 绿地率:GAR≥36%; 建筑限高:H≤54米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公司和龙光桥街道办事处负责交地 |
445 |
2227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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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赫挂)字028号地块 |
沧水铺镇云峰路以南、云峰路与银城大道交叉处 |
10696 |
商住用地 |
商住比≤3:2,建筑密度: D%≤35% ;容积率:FAR≤4.0; 绿地率:GAR≥35%; 建筑限高:H≤50米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公司和沧水铺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343 |
1716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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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赫挂)字029号地块 |
兰溪镇腾飞路以东,枫林路与发展路交叉口处 |
12584 |
商住用地 |
商住比≤3:2,建筑密度: D%≤38% ;容积率:FAR≤2.1; 绿地率:GAR≥36%; 建筑限高:H≤24米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公司和兰溪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305 |
1523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
2020(赫挂)字032号地块 |
泉交河镇万利路西侧、工业路南侧、街坊路北侧 |
14199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D%≥30% ;容积率:≥1.5; 绿地率:GAR≤20%; 建筑限高:H≤24米 |
30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龙岭工业集中区和泉交河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61 |
304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
2020(赫挂)字037号地块 |
泉交河镇益阳市龙源纺织有限公司用地东侧、湖南上能汽车有限公司用地南侧 |
30263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D%≥30% ;容积率:≥1.4; 绿地率:10%≤GAR≤20%; 建筑限高:H≤24米 |
30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龙岭工业集中区和泉交河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142 |
711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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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赫挂)字038号地块 |
泉交河镇益阳龙源纺织有限公司用地北侧、高新大道南侧 |
42245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D%≥30% ;容积率:≥1.4; 绿地率:10%≤GAR≤20%; 建筑限高:H≤24米 |
30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龙岭工业集中区和泉交河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199 |
993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
2020(赫挂)字040号地块 |
衡龙桥镇创业路北侧 |
18995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30%≤D%≤50% ;容积率:≥1.5; 绿地率:GAR≤20%; 建筑限高:H≤24米 |
30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衡龙桥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77 |
386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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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赫挂)字041号地块 |
衡龙桥镇创业路北侧 |
13528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30%≤D%≤50% ;容积率:≥1.5; 绿地率:GAR≤20%; 建筑限高:H≤24米 |
30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衡龙桥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55 |
275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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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赫挂)字042号地块 |
衡龙桥镇衡龙桥村 |
1336 |
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D%≤30% ;容积率:≤1.7; 绿地率:GAR≥40%; 建筑限高:H≤24米 |
70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衡龙桥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32 |
160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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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大挂)字011号地块 |
河坝镇五一西路南侧、枫杨路东侧 |
6947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1.0≤FAR≤3.0,建筑密度:D≤40%,绿地率:10%≤GAR≤20% |
工业用地30 |
红线外“三通”,红线内部分土地平整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由大通湖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117 |
147 |
20 |
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2020桃让(挂)1号地块 |
牛田镇牛田大道以东、双江口路以北 |
22740.57 |
城镇住宅用地(0701)、零售商业用地(0501) |
计容建筑面积商居比≤15%,容积率:1.0<FAR≤2.3;建筑密度:≤26%,绿地率≥25%,建筑高度:≤54米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 |
红线内征地已完成 |
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480 |
2388 |
10 |
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可以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四、确定竞得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底价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20日。
2、挂牌出让时间:2020年4月20日 8 时至2020年4月30日 10时
3、竞买保证金到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16 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办理数字证书ukey(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登陆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点击“益阳市”按钮,浏览、查阅和下载有关地块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网上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子账号,再到与子账号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地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点击“挂牌出价”按钮即可进行报价。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则》和挂牌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地块,出让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发证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须知。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发布。
八、瑕疵说明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
联系方式: 0737-4119290(熊先生、王先生)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