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020-30

益土网挂字〔2020〕30号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0-1238254 发布机构: 赫山区国土分局 发文日期: 2020-08-03 11:5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益土网挂字〔202030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南县人民政府、沅江市人民政府、安化县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资阳区自然资源局、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南县自然资源局、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安化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在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挂牌人

  人:益阳市资阳区自然资源局、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南县自然资源局、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界址、空间范围

面积

(m2)

用地

性质

规划

要点

使用

年限(年)

土地现状

交地

标准

竞价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次)

付款方式

益阳市资阳区2020-22号地块

益阳市资阳区沙头镇华兴村,东至用地界线,南至S319省道,西至用地界线,北至用地界线

2336

公用设施用地

容积率≤1.0,绿地率≥15%,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12米,建筑层数1-3层

50

红线外“三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由益阳市资阳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21

101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益阳市资阳区2020-23号地块

益阳市资阳区张家塞乡合兴村,东至S228省道,南至用地界线,西至用地界线,北至用地界线

947

公用设施用地

容积率≤1.0,绿地率≥15%,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30米,建筑层数1-3层

50

红线外“三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内有违章建筑约575㎡

由益阳市资阳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6

30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2020(赫挂)-107号地块

衡龙新区社会路西侧、文明路北侧

59169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D%≥35% ;容积率:1.2 ≤FAR≤3.0;  绿地率:10%≤ GAR≤20%;建筑限高: H≤54米、层数≤16

50

三通一平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衡龙新区管委会负责交地

340

1687

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数倍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2020(赫挂)-108号地块

 

衡龙新区银城大道东侧、幸福路南侧

4914

工业 用地

建筑密度:30%≤ D%≤50% ;容积率:1.0 ≤FAR≤2.0;  绿地率:10%≤ GAR≤20%;建筑限高: H≤27米

50

三通一平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衡龙新区管委会负责交地

40

157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南县2020(挂)字-K01号地块

南县南洲镇新张村(通盛路以西、兴盛西路以北),土地四至:东至通盛路,南至通道、西至厂房、北至居民线

21098.2

商服用地(批发市场用地)

建筑密度:≤38%,容积率:≤2.3,绿地率:≥15%

商服用地40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300

1330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南县2020(挂)字-K36号地块

南县南洲镇新张村土地四至:东至空塘,南至规划新桥路,西至子美路,北至通道

13342.3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D%≤30%,容积率:FAR≥1.5,绿地率GAR≤20%

 

工业30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70

310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南县2020(挂)字-K037号地块

南县南洲镇新张村(通盛路以东、兴盛西路以南),土地四至:东至通道,南至通道,西至通盛路,北至万和府一期

11831.6

商居用地

商居比≤2:8;D%≤28%,容积率:FAR≤3.1,绿地率:GAR≥30%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

该宗地上无建筑物及构筑物,属净地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500

1880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南县2020(挂)字-K038号地块

南县南洲镇新张村,土地四至:东至居民线,南至空地,西至食品产业园,北至新桥路

21879.9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D%≤46,容积率:FAR≥1.4,绿地率GAR≤20%

工业30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110

516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南县2020(挂)字-K039号地块

南洲镇新张村,土地四至:东至空地,南至生辉一期,西至子美路,北至空地

7105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D%≤72%,容积率:FAR≥1.0,绿地率GAR≤20%

工业30

本宗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属净地出让

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40

163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沅土挂(2020)10号地块

 

沅江市阳罗洲镇跃进村

7948.9

商业、住宅用地

建筑密度≤45.0%,绿地率≥25.0%,容积率≤2.5,商业比≤17.0%,建筑限高≤20.0m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

红线外“五通”

由湖南沅江阳罗洲镇政府负责交地

430

860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 10 万元的整数倍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沅土挂(2020)11号

 

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塞南湖村

36288.1

工业用地

 

建筑占地面积≤16670.0㎡,建筑密度≤46.0%,绿地率>10.0%<20%,计容建筑面积>33340.0㎡,容积率>0.9,建筑总高度≤18.0m

工业用地30

红线外“三通”

由湖南沅江船舶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390

770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 10 万元的整数倍

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2020(安挂)字-023号地块

安化县经济开发区黑茶产业园茶酉社区村金鹊路西侧

11369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容积率≥1.0,建筑限高≤18,总建筑面积≥11369平方米

工业用地15年

出让红线外五通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120

170.5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1万元或者11万元的整倍数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2020(安挂)字-024号地块

安化县平口镇猴兴路北侧、虎王路东侧

10035.8

商业住宅用地

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容积率≤4.4,建筑限高≤80米、总建筑面积≤44157.52平方米,兼容商业比≤15%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

出让红线外五通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平口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680

870.1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者20万元的整倍数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2020(安挂)字-025号地块

安化县经济开发区黑茶产业园金茶路西侧

7841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45%,绿地率≤14%,容积率≥1.2,建筑限高≤24,总建筑面积≥9409平方米

工业用地30

出让红线外五通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240

294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3.5万元或者23.5万元的整倍数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2020(安挂)字-026号地块

安化县长塘镇石花村长高公路北侧

2988

供应设施用地

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容积率≤1.0,建筑限高≤12米、总建筑面积≤2988平方米

商业用地40

出让红线外五通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长塘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140

166.4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万元或者3万元的整倍数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2020(安挂)字-027号地块

安化县经济开发区黑茶产业园茶酉社区村茶酉路南侧

10947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45%,绿地率≤12%,容积率≥1.2,建筑限高≤12,总建筑面积≥13136平方米

工业用地30

出让红线外五通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328

410.5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3万元或者33万元的整倍数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2020(安挂)字-028号地块

安化县经济开发区茶花路东侧、茶语路北侧

15840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45%,绿地率≤14%,容积率≥1.2,建筑限高≤24,总建筑面积≥19009.2平方米

工业用地30

出让红线外五通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475

594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47.5万元或者47.5万元的整倍数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可以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四、确定竞得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底价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0730日至2020819日。

2、挂牌出让时间:2020819 8 时至2020831 10

3、竞买保证金到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82816 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办理数字证书ukey(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登陆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点击“益阳市”按钮,浏览、查阅和下载有关地块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网上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子账号,再到与子账号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地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点击“挂牌出价”按钮即可进行报价。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则》和挂牌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地块,出让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发证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须知

2、沅土挂(2020)10、11号地块,成交价内含土地评估费、测量费等费用,成交价外另缴各项税收和交易服务费。

3、南县2020(挂)字-K01、036、037、038、039号地块,竞得人除交付土地成交价款外还应另行支付交易契税、出让方与受让方印花税、不动产登记费、交易服务费、水土流失保持设施补偿费。

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发布。

八、瑕疵说明

益阳市资阳区2020-23号地块,地上有非法建筑575㎡,我局分别于2019年9月9日、2020年6月11日作出处罚决定,非法建筑已依法没收并移交益阳市资阳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益阳市资阳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益阳市资阳区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处理,益阳市资阳区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南恒永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地上建筑物进行了评估,建筑物评估价值为24.26万元,土地成交价款不含地面建筑物价款,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

联系方式: 0737-4119290(熊先生王先

 

 

                                              益阳市资阳区自然资源局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南县自然资源局

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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