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1-1364249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国土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31 10:34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经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安化县人民政府、益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安化县自然资源局、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挂牌人
出 让 人: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挂 牌 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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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付款 方式 |
|
2021(赫挂)-001号 |
桃花仑东路以西、梅林路以北、茶园路以南 |
33155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30%≤D%≤50% ;容积率:FAR≥1.0;绿地率D≤20%;建筑限高: H≤24米(6层) |
50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龙岭工业集中区负责交地 |
530 |
2620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0万元或者3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2021(赫挂)-003号 |
衡龙桥镇创业路北侧 |
17081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30%≤D%≤50% ;容积率:FAR≥1.0;绿地率:D%≤20% ;建筑限高: H≤24米(6层) |
50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龙岭工业集中区和衡龙桥镇负责交地 |
110 |
547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者2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2021(赫挂)-006号 |
关山路南侧、沙河安置基地东侧 |
28004 |
商住用地 |
商住用地(1:15);建筑密度:D%≤22%;容积率:1<FAR≤2.5;绿地率:D%≥35%;建筑限高: H≤80米(26层)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负责交地 |
1300 |
6300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0万元或者3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2021(赫挂)-007号 |
衡龙桥镇衡泉路以南、龙潭路以北、街坊路以西 |
4583 |
商住用地 |
商住用地(1:15);建筑密度:D%≤32%;容积率:FAR≤1.8;绿地率:D%≥25%;建筑限高: H≤27米(6层)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和衡龙桥镇负责交地 |
470 |
585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者2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2021(赫挂)-008号 |
衡龙桥镇衡泉路以南、龙潭路北侧、街坊路东侧 |
14619 |
商住用地 |
商住用地(1:9);建筑密度:D%≤32%;容积率:FAR≤1.6;绿地率:D%≥30%;建筑限高: H≤27米(6层)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和衡龙桥镇负责交地 |
1400 |
1755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0万元或者3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2021(赫挂)-009号 |
沧水铺镇益宁城际干道南侧、云峰路西侧 |
26264 |
商住用地 |
商住用地(1:9);建筑密度:D%≤22%;容积率:FAR≤2.5;绿地率:D%≥35%;建筑限高: H≤80米(26层)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和沧水铺镇负责交地 |
1280 |
6359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0万元或者3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2021(赫挂)-011号 |
新市渡镇X028县道以西 |
1014 |
商服用地 |
容积率:FAR≤0.6;绿地率:GAR≥20%;建筑限高: H≤12米 |
40 |
现状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及新市渡镇政府负责交地 |
60 |
274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2021(赫挂)-012号 |
龙光桥街道道子坪村x026县道西侧 |
1694 |
商服用地 |
容积率:FAR≤0.6;绿地率:GAR≥20%;建筑限高: H≤12米 |
40 |
现状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区城投及龙光桥街道办事处负责交地 |
100 |
458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倍数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2020(安挂)字-031号 |
本宗地位于安化县仙溪镇仙溪社区横一路北侧 |
2234.4 |
商业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容积率≤3.5,建筑限高≤45米、总建筑面积≤7820平方米,兼容商业比≤20%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梅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100 |
201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万元或者2万元的整倍数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2020(安挂)字-040号 |
本宗地位于安化县江南镇陈王社区村 |
1312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43%,绿地率≤15%,容积率≥1.2,建筑限高≤15米,总建筑面积≥1574.4平方米 |
30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江南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25 |
36.08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3万元或者1.3万元的整倍数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2020(安挂)字-041号 |
本宗地位于安化县梅城镇南桥大道道路南侧 |
6390 |
公用设施用地 |
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容积率≤1.0,建筑限高≤18米、总建筑面积≤6390平方米 |
40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420 |
543.15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2.8万元或者12.8万元的整倍数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2020(安挂)字-042号 |
本宗地位于安化县烟溪镇大阳村 |
1198 |
商业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70%,绿地率-,容积率≤4.2,建筑限高≤20米、总建筑面积≤5031.6平方米,兼容商业比≤20%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烟溪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70 |
86.4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2万元或者1.2万元的整倍数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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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挂)字-007号 |
本宗地位于安化县梅城镇龙安村 |
6337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45%,绿地率≤14%,容积率≥1.2,建筑限高≤24米,总建筑面积≥7604平方米 |
30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140 |
174.9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2万元或者12万元的整倍数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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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挂)字-008号 |
本宗地位于安化县梅城镇龙安村 |
6945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40%,绿地率≤14%,容积率≥1.3,建筑限高≤24米,总建筑面积≥9028平方米 |
30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150 |
191.7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3万元或者13万元的整倍数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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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挂)009号 |
本宗地位于安化县田庄乡茶家村 |
23858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43%,绿地率≤15%,容积率≥1.2,建筑限高≤24米,总建筑面积≥28630平方米 |
30 |
出让红线外五通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500 |
653.7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70万元或者70万元的整倍数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2021(高挂)字-04号 |
鱼形山路北侧、杉木路西侧、园山路东侧 |
95466.92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1.0;40%≤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 ;非生产性用房用地占比≤7%;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占比≤30%;建筑高度控制:工业建筑≤24米;建筑层数控制:工业建筑≤6层 |
50 |
红线外“三通”,红线内建筑物已拆除,补偿已到位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付 |
555 |
2767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0万元或者5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2021(高挂)字-06号 |
鱼形山路北侧、园山路以西、稳大电子项目用地东侧 |
22923.76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1.0;30%≤建筑密度≤60% ;10%≤绿地率≤20% ;非生产性用房用地占比≤7%;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占比≤30%;建筑高度控制:工业建筑≤24米;建筑层数控制:工业建筑≤6层 |
50 |
红线外“三通”,红线内建筑物已拆除,补偿已到位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付 |
127 |
633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可以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四、确定竞得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底价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0日。
2、挂牌出让时间:2021年4月20日 8 时至2021年4月30日 10时
3、竞买保证金到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6 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登录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点击“益阳市”按钮,浏览、查阅和下载有关地块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网上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子账号,再到与子账号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地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点击“挂牌出价”按钮即可进行报价。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则》和挂牌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4、竞买人与缴款人、竞得人须为同一市场经营主体,各项信息应完全一致。出让人、挂牌人不认可非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行为,否则视同该竞买人为未交竞买保证金的无效竞买人。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地块,出让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发证费、水土保持费(仅限赫山区)等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发布。
八、瑕疵说明
2021(赫挂)-011号地上建筑物评估总价值49.1058万元,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需另行支付该笔款项。2021(赫挂)-012号地上建筑物评估总价值121.1455万元,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需另行支付该笔款项。2020(安挂)字-031号该宗土地为拆迁安置用地,竟得人需凭仙溪镇人民政府证明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其他
2021(赫挂)-011号土地竞买人在报名时应提供商务部门的核准文件。2021(赫挂)-012号土地竞买人在报名时应提供商务部门的核准文件。
十、成交手续的办理
按“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的 11条款要求办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
联系方式: 0737-4119290(熊先生、王先生)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安化县自然资源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