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1-1416189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国土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18 17:20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湘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56个电网项目的批复》(湘发改能源〔2020〕28号)、《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推进“三型两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涵〔2019〕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复兴—宁乡双回500千伏线路工程(益阳段)建设项目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拆迁房屋所涉及单位
(一)赫山区
1、龙光桥街道寨子仑村、石笋村、锣鼓村、道子坪村。
2、岳家桥镇黄板桥村、洗澡坪村、岳家桥村、黄丰塘村。
3、新市渡镇建新村、跳石村。
4、沧水铺镇碧云峰村。
5、泥江口镇水满冲村。
(二)东区新区 鱼形山街道四方山社区、宝林冲社区、百羊庄村。
(三) 高新区 谢林港镇复兴村。
二、房屋及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
房屋及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益政发〔2018〕8号)的规定执行。
三、房屋拆迁的过渡及安置方式
房屋拆迁的过渡及安置方式按照《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益政发〔2018〕8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房屋拆迁的过渡采取自行过渡方式,赫山区安置方式采取异地新建安置或规划选址集中安置方式;东区新区安置方式采取规划选址集中安置或货币安置两种安置方式;高新区安置方式采取规划选址集中安置。
四、房屋及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支付对象与支付方式
房屋拆迁及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过渡费、搬家费根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的补偿金额,以转账方式支付至被征拆人。腾地奖励在被征拆人按期完成搬家腾地并经征拆机构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支付至被征拆人。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安置模式及安置工作进度支付到安置责任单位或个人。
五、相关告知
(一)具体所需拆迁房屋以按相关规定并经实地勘测认定的结果为准。
(二)安置对象认定的时间节点以本方案公告之日为准。
(三)本公告发布后,涉及拆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应拆迁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申请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听证的书面申请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2、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3、申请听证的依据和理由。听证申请书可由拆迁实施机构代为签收、传达。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六、征地拆迁管理与协调
赫山区征地拆迁实施机构:益阳市赫山区征地拆迁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陈应辉
单位地址:益阳市赫山区赫山南路60号
联系电话:6357299
东部新区征地拆迁实施机构:益阳东部新区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
单位责任人:贺俊
单位地址:益阳东部新区管委会综合楼4楼
联系电话:4616988
高新区征地拆迁实施机构:益阳高新区征地拆迁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曹尚
单位地址:益阳东部产业园高新区管委会综合楼6楼
联系电话:6610100
拆迁管理单位: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中心
负责人:周志军
单位地址:益阳市龙洲路299号
联系电话:4215925
(印章)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