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0-1243716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国土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04 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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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拟征地告知书
益政拟征告字〔2020〕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益阳市赫山区翰达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二、拟征地的面积、位置:拟征收集体土地2.1126公顷,其中益阳市沧水铺镇碧云峰村2.0784公顷,沧水铺镇牛头岭村0.0342公顷。具体见勘测定界图。
三、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资阳区赫山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益政发〔2018〕15号)规定执行;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益政发〔2018〕8号)规定执行;
安置途径:主要采取货币方式安置。
四、其他事项:
1、告知之日起,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在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的,可在拟征地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3、本告知书发布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拟征地现状进行调查,请被征地单位、有关权利人予以配合调查确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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