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地告知书2019-81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作者:国土分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13000/2019-0166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9-11-29 11:4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拟征地告知书

益赫拟征告〔2019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G234资阳区长春至赫山区谢林港公路项目。

二、拟征地的位置:会龙山街道黄泥湖村。具体见征地范围图。

三、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资阳区赫山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益政发〔201815号)执行;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益政发〔20188号)执行;

3、安置途径:主要采取货币安置方式安置。

四、其他事项:

1、告知之日起,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的,可在拟征地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3、本告知书发布后,我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拟征土地现状进行调查,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农户予以配合调查确认。

 

 

联 系 人:姚九高

联系电话:0737-4432392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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