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4-1994710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国土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19 1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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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权利人徐蔓菁因不慎,遗失《不动产登记证书》一本,证号为:湘(2023)赫山区不动产权第000111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拟依权利人《遗失声明》将原证书作废后补发。如对该事项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赫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赫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依法予以补发。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赫山区政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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