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3-2084714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国土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13 16:02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用字第4309032023XS0014370号
申请人: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召龙
建设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石笋村
申请人于2023年11月12日向我局申请办理益阳市箴言中学石笋校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同时申请颁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我局已受理该申请。
经审查,我局认为,申请人的申请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等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准予该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
二、许可内容见附件
作为本决定书的附件,与本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3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本决定自送达申请人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执一份。
附表:
|
项目名称 |
益阳市箴言中学 石笋校区建设项目 |
项目 拟选位置 |
益阳市赫山区 龙光桥街道石笋村 |
|
申请事项 |
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
建设依据 |
益赫发改社发〔2022〕13号 |
||
|
拟用地面积 (含各地类明细) |
1.7444公顷(农用地1.5654公顷,其中耕地0.8173公顷; 建设用地0.1790公顷) |
||
|
建设类别 |
新建 |
||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