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3-2084714 发布机构: 赫山区国土分局 发文日期: 2023-11-13 16:0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用字第4309032023XS0014370

 

申请人: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召龙

建设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石笋村

申请人于2023年11月12日我局申请办理益阳市箴言中学石笋校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同时申请颁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我局已受理该申请。

经审查,我局认为,申请人的申请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等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准予该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

二、许可内容见附件

作为本决定书的附件,与本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3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本决定自送达申请人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执一份。

附表:

项目名称

益阳市箴言中学

石笋校区建设项目

项目

拟选位置

益阳市赫山区

龙光桥街道石笋村

申请事项

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建设依据

益赫发改社发202213号

拟用地面积

(含各地类明细)

1.7444公顷(农用地1.5654公顷,其中耕地0.8173公顷;

建设用地0.1790公顷)

建设类别

新建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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