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3000/2019-0125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19-09-13 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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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经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资阳区人民政府、沅江市人民政府、桃江县人民政府和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资阳区自然资源局、沅江市自然资源局、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决定在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挂牌人
出 让 人: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益阳市资阳区自然资源局、沅江市自然资源局、桃江县自然资源局、益阳市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
挂 牌 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付款方式 |
2019桃让(挂)35号 |
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江大道以北,胜利西路以南,石坝路以西,光明路以东 |
57865.35平方米 (86.80亩) |
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 |
容积率:1.0<FAR≤2.6;计容商服建筑面积≤30000m2,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70米,其它规划条件按经桃江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19年第6次规划大例会(桃城规(2019)06号第03项)规划条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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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服40年 |
红线内征地拆迁已完成,已修建围挡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桃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挂牌成交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
4600 |
23000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
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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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赫挂)-003 |
龙光桥街道欧阳塘村G536南侧 |
29540 |
工业用地 |
建筑密度: D%≥40% ; 容积率:1.0≤FAR≤1.5; 绿地率: GAR≤20%; 建筑限高: H≤24米 |
50 |
三通一平 |
付清成交价款后30日内由龙光桥街道负责交地 |
220 |
1098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数倍 |
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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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土挂(2019)07号 |
沅江市琼湖办事处石矶湖鑫海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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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37.7㎡,以地籍核定为准 |
商业、住宅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12300.0㎡,总建筑面积<173000㎡,建筑密度≤22.0%,绿地率≥40%,容积率≤3.1,商业比≤5.0%,建筑限高<80.0m,停车位:按1.0标台/百平方米配建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红线外“五通” |
现状供地,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负责交地 |
5000 |
8384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2019(大挂)字001号 |
河坝镇枫杨南路西侧、五一西路南侧、燃气公司东侧 |
42492 |
工业 |
容积率1.0≤FAR≤1.5,建筑密度:≤45%,绿地率:≥18% |
30 |
红线外“三通”,红线内部分土地平整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由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800 |
960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大挂)字002号 |
河坝镇芸洲子村 |
75593.22 |
殡葬设施用地 |
容积率0<FAR≤0.3(原则要求殡仪馆用地部分容积率≥0.2),建筑密度:≤45%,绿地率:≥35% |
50 |
红线外“三通”,红线内部分土地平整 |
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由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1800 |
2320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
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资阳区2019-06号 |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新祝村,东至科技路,南至用地界线,西至新湾路,北至用地界线 |
15144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50%,15%≤绿地率≤20%,建筑高度控制<30米,建筑层数控制:1-6层 |
30 |
红线外“三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
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出让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
70 |
340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资阳区2019-07号 |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新祝村,东至科技路,南至用地界线,西至用地界线,北至用地界线 |
9215㎡(13.82亩,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证面积为准)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50%,15%≤绿地率≤20%,建筑高度控制<30米,建筑层数控制:1-6层 |
30 |
红线外“三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
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出让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
50 |
210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资阳区2019-08号 |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新源村(原流源桥村),东至纵二路,南至益阳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西至用地界线,北至横二路 |
28356㎡(42.53亩,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证面积为准) |
工业用地 |
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高度控制<45米,建筑层数控制:1-6层 |
30 |
红线外“三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内有违章建筑14238.98㎡ |
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出让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
130 |
630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
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可以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四、确定竞得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底价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9年9月 11日至2019年 9 月 30 日。
2、挂牌出让时间:2019年 10 月 1 日 8 时至2019年 10 月 11 日 10时(每一宗地向后顺延10分钟)
3、竞买保证金到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9 日16 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办理数字证书ukey(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登陆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点击“益阳市”按钮,浏览、查阅和下载有关地块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网上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子账号,再到与子账号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地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点击“挂牌出价”按钮即可进行报价。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则》和挂牌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地块,出让契税、出让合同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发证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须知。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益阳日报等媒体发布。
八、瑕疵说明:
资阳区2019-08号地块:地上有违章建筑14238.98㎡,原益阳市国土资源局资阳分局、益阳市资阳区自然资源局分别于2018年7月16日、2019年7月25日作出处罚,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恒永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地上建筑物进行了评估,建筑物评估价值为1558.6479万元,土地成交价款不含地面建筑物价款,由竞得人另行与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商处理。沅土挂(2019)07号:该宗土地出让后,须按照沅江市规划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要求,与周边零星用地一并规划并整合用地。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
联系方式: 0737-4119290(熊先生 刘女士)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益阳市资阳区自然资源局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 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