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益阳市赫山区消费者委员会 关于印发《益阳市赫山区2021年 3·15 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343653 发布机构: 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3-05 14:2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赫山区消委各成员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股室、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经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区消费者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将《益阳市赫山区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益阳市赫山区消费者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       

益阳市赫山区2021年 3·15 国际消费者

权益日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三、四中全会精神,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强化消委组织消费维权职能,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文明消费,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开展系列活动,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赫山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的要求和赫山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加强监管执法,提升维权效能,倡导诚信经营,保障消费安全,促进消费畅通,消委组织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质量,务求实效,大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积极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化。

二、活动主题

守护安全,畅通消费。

三、活动内容

(一)3月上旬召开区消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分会主任、市监所长会议,专题部署“3·15”活动。

(二)大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电子商务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宣传活动。

1、3月15日,利用各类媒体、电子显示屏、墙报、宣传板报、横幅、气球等方式宣传《新消法》和《办法》、《条例》,开展消费指导、消费教育,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化等宣传活动。

2、编印宣传资料,组织开展走访消费者活动,免费向社会、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各咨询点区消委增补工作经费600元左右,实报实销。

3、深入开展《新消法》和《办法》、《条例》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市场宣传活动,宣传2021年“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消费年主题,以及消费维权社会化理念和消费维权知识,进一步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强化经营者法律责任意识。

(三)组织开展“3·15”大型庆祝活动暨品质消费展示推介会,扎实推进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活动。

1、全区共设立15个咨询服务点,主咨询台设银城市场,各市监所要与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取得他们的支持,同有关部门配合在集镇所在地设立咨询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区消委在区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联合赫山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赫山公安分局、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赫山环保分局、区委网信办、区人社局、区城管局、区金融办、区长热线办、区供电局、赫山移动分公司、益阳农村电信分公司、益阳市邮政直属分局、区消委办等25个部门在赫山区银城市场前坪设立主会场,并由区消委统一安排,各成员单位设立投诉咨询服务台自备宣传资料、气球,现场受理,集中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消费投诉,处理消费纠纷,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

2、区消委各成员单位在主咨询台陈列宣传牌,展示消费维权成果,区消委通报消费热点,发布消费警示。

3、为全面服务企业,提升赫山整体经济水平,“3·15”期间决定组织全区重点龙头企业在主咨询台银城市场设立企业名优特商品展示区,宣传我区优质名优产品企业。

4、与企业、消费者联动,提升消费信心,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化。区消委同益阳电视台在赫山区银城市场组织企业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签名活动。

5、“3·15”当天,组织集中销毁罚没物质、假冒伪劣产品活动,将各执法单位收缴的假冒伪劣产品组织车辆集中运送到指定销毁点,依照程序大张旗鼓进行销毁,起到震慑作用。

6、“3·15”期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力量,深入基层一线围绕与民生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组织开展以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的综合执法行动,集中整治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商)品质量、假冒侵权、虚假认证、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积极应对活动期间省局、市局交办、媒体报道、区级承办的投诉举报和其他突出案件的查办。着力整治市场乱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区消委三月份组织开展对我区通信、燃气、房地产和汽车4S店的消费评议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是计费方式是否透明合理,收费业务是否合法合理、广告活动有无欺诈、合同条款或店堂告示是否存在霸王条款、有无泄漏客户信息等方面的问题。

(五)3至6月份,区消委将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红盾护农、农产品安全,查处虚假广告、打击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办和披露一批损坏消费者权益的案件。

四、活动要求

1、全区消委组织和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积极开展2021年“3·15”各项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全区消委组织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力求把2021年“3·15”活动办成社会参与度广、影响力大、实际效果好的活动。

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既是广大消费者的重要节日,也是展现各消委成员单位的监管执法水平、消费维权能力、干部队伍形象的重要节点。“3·15”当天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专职工作人员坐镇值班,接听热线电话,做到与央视“3·15”晚会的无缝对接。各消委成员单位要建立快速处突预案,执法大队要成立快速处突小组,随时待命,及时调度处理涉及投诉举报事件,区消委各成员单位要会同区消费者委员会发挥好牵头作用。

4、“3·15”活动要反对形式主义和奢靡之风,要注重工作实效,要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常态化、多样化,避免“3·15”过后维权工作出现空档期。

5、企业参与“3·15”系列庆祝活动要遵循自愿原则,严禁收费和变相摊派,严禁开展以赢利为目的商业活动。

6、各单位要将活动总结材料(有关图片及视频资料)于3月20日前上报区消委办公室。

联系人:黄昱   联系电话:0737-2770038

邮箱:12063060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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