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3-1757422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02 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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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
通 知
局机关各股室(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已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
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根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有关要求,结合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全年抽检计划
除完成省、市级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外,按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区局全年计划监督抽检2000批次,分为定期抽检1850批次、不定期抽检150批次。定期抽检涵盖食品生产环节410批次(含大米生产企业30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1140批次(其中含食用农产品404批次)、餐饮服务环节280批次(其中含食用农产品220批次)、特殊食品20批次;不定期抽检在专项督查、案件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进行,由区局根据情况另行安排。定期抽检要求覆盖全局监管范围,2022年度各级食品抽检中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列入本年度抽检对象。
(一)定期抽检
1.食品生产环节
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
抽检品种:以食品生产企业的主要食品为重点品种,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饼干、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等16大类食品。涵盖全局辖区内所有获证企业。
抽检数量:全年共抽检410个批次,其中大米生产企业不低于300批次,原则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每个企业至少抽取1批次样,同一企业的同一产品原则上不与国家、省局抽检监测重复,所有样品在食品生产企业成品待销库房抽取。
抽样时间:结合日常巡查工作进行,在11月前完成抽样送检工作。
2.食品流通环节
责任单位: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
抽检品种: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以及食用农产品。食用农产品需覆盖辖区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
抽检数量:全年共抽检1140批次(含食用农产品404批次),《计划表》详见附件1;预包装食品736批次,《计划表》详见附件2),在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超市、商场、食杂店等经营场所进行抽样。
抽检时间:分月进行,根据食品销售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数量、季节特点等确定抽样产品及抽样频次,在11月前完成抽样送检工作。其中食用农产品检测,完成总局指定的重点品种和必检项目外,完成市局规定的自检项目不少于2个。
3.餐饮服务环节
责任单位:餐饮安全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
抽检品种: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主要食品原料和高风险现制现售食品为抽检的重点品种,具体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速冻食品、蔬菜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水产品等11大类食品。
抽检数量:餐饮服务环节共抽检280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20批次)。抽样单位涵盖宾馆酒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职工(学生)食堂、旅游景区饭店等不同类型、规模的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饭店、职工(学生)食堂和小型饭店。
抽检时间:分月进行,根据季节特点确定抽样产品及抽样频次,在11月前完成抽样送检工作。
检验项目:检测的重点指标为致病微生物污染、化学危害物质污染、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
4.特殊食品
责任股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
抽检品种:重点抽取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抗氧化、清咽、改善睡眠、声称减肥、缓解体力疲劳、对化学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声称补充维生素、补充矿物质等11类保健食品。
抽检数量:保健食品共抽检20批次。保健食品抽检以流通环节为主,覆盖商场、市场、药店、专卖店、个体经营户。每个采样点采集样品量不得超过2个,采取包装完整、标识齐全的产品,样品的剩余保质期限应不少于6个月。保健食品采样的同时应向被采样单位索取该产品批准证明文件和产品质量标准,并与样品一并送至检验机构。
抽检时间:分月进行,根据市场销售情况确定抽样产品及抽样频次,在11月前完成抽样送检工作。
检验项目:检测的重点指标为理化指标、功效成分、微生物、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
5.校园食品
责任单位:餐饮安全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
抽检品种:重点抽取学校食堂使用的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等产品以及校园周边以学生为消费对象的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等食品。
抽检数量、抽检时间、检验项目:结合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抽检一并进行,不单独安排计划。
(二)不定期抽检
责任单位:食品流通监管股、执法大队。
不定期抽检主要是在食品安全飞行检查、专项督查、案件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抽检品种、抽检时间、检测项目等均以实际需要报食品流通监管股安排,经局领导审批后另行确定,但抽检数量不超过150批次。
二、组织实施
实施单位: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负责抽检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食品抽检数据收集汇总、公示、上报等工作。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分别承担各环节的定期抽检任务和结果处置等工作。不定期抽检由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提出方案,经局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检测机构确定:由局党组开会研究确定。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将把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分内容,对未完成计划任务、核查处置不到位的,进行专项督查,年终考核抽检监测单项按零分论处。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细化工作机制和岗位责任,责任到人,狠抓任务落实,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工作规范。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第11号令)以及国家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等文件开展抽检工作;严格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
1.数据报送。综合协调股要配合承检机构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将检验数据按要求填报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http://gc.nifdc.org.cn/login;jsessionid=6CF64F0B3CD82AF766F577B665FA47DA-n1)。
2.核查处置。凡检验结果显示为不合格的,按事权划分由相关单位依法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各单位在收到检验报告后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依法进行查处,同时上报查处结果,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3.信息公示。局机关在官网上建立食品抽检信息公示专栏,向社会公布抽检信息。公布的抽检信息包括抽检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信息。信息内容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等)及所在地址,食品名称、检验项目和检验数值等。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
汤姆斯:18397509438
左 波:13007374488
附件: 1.2023年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表
2.2023年流通环节预包装食品抽检计划表
3.2023年局机关股室、执法大队抽检计划表
附件1:
2023年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表
序号 |
抽样单位 |
计划数 (批次) |
完 成 时 间 |
备注 |
1 |
食品流通 安全监管股 |
60 |
2023年4月-11月 |
|
2 |
桃花仑所 |
50 |
2023年4月-11月 |
|
3 |
金银山所 |
44 |
2023年4月-11月 |
|
4 |
赫山所 |
60 |
2023年4月-11月 |
|
5 |
龙光桥所 |
60 |
2023年4月-11月 |
|
6 |
会龙山所 |
30 |
2023年4月-11月 |
|
7 |
兰溪所 |
40 |
2023年4月-11月 |
|
8 |
泉交河所 |
30 |
2023年4月-11月 |
|
9 |
沧水铺所 |
30 |
2023年4月-11月 |
|
10 |
泥江口所 |
40 |
2023年4月-11月 |
|
11 |
衡龙桥所 |
30 |
2023年4月-11月 |
|
12 |
欧江岔所 |
30 |
2023年4月-11月 |
|
13 |
八字哨所 |
30 |
2023年4月-11月 |
|
14 |
新市渡所 |
30 |
2023年4月-11月 |
|
15 |
岳家桥所 |
30 |
2023年4月-11月 |
|
16 |
笔架山所 |
30 |
2023年4月-11月 |
|
合计 |
624 |
|
|
附件2:
2023年流通环节预包装食品抽检计划表
序号 |
抽样单位 |
计划数 (批次) |
完 成 时 间 |
备注 |
1 |
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 |
136 |
2023年4月-11月 |
|
2 |
桃花仑所 |
80 |
2023年4月-11月 |
|
3 |
金银山所 |
50 |
2023年4月-11月 |
|
4 |
赫山所 |
90 |
2023年4月-11月 |
|
5 |
龙光桥所 |
60 |
2023年4月-11月 |
|
6 |
会龙山所 |
35 |
2023年4月-11月 |
|
7 |
兰溪所 |
35 |
2023年4月-11月 |
|
8 |
泉交河所 |
30 |
2023年4月-11月 |
|
9 |
沧水铺所 |
35 |
2023年4月-11月 |
|
10 |
泥江口所 |
35 |
2023年4月-11月 |
|
11 |
衡龙桥所 |
35 |
2023年4月-11月 |
|
12 |
欧江岔所 |
35 |
2023年4月-11月 |
|
13 |
八字哨所 |
25 |
2023年4月-11月 |
|
14 |
新市渡所 |
25 |
2023年4月-11月 |
|
15 |
岳家桥所 |
25 |
2023年4月-11月 |
|
16 |
笔架山所 |
25 |
2023年4月-11月 |
|
合计 |
736 |
|
|
附件3:
2023年局机关股室、执法大队抽检计划表
序号 |
抽样单位 |
计划数 (批次) |
完 成 时 间 |
备注 |
1 |
执法大队 |
150 |
2023年4月-11月 |
|
2 |
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 特殊食品 |
20 |
2023年4月-11月 |
|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 |
410 |
|||
3 |
餐饮安全监管股 |
60 |
2023年4月-11月 |
|
合计 |
64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