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01 10:45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赫山环保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如有任何疑问,请与赫山环保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年路279号;邮编:413001;电话:0737-4429356;传真:0737-423742)。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加强了对赫山环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赫山环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蔡海罗局长为组长,李新才书记、曹咏兰、李璕、郑颂彬、聂国华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李璕副局长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局办公室和区政务中心环保窗口是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规定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我局开通了公开受理电话和传真电话,及时处理群众的申请公开信息。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办公室,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三)《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完善了《赫山环保分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规范性文件、环保发展规划、行政许可事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建立并进一步改进了门户网站,目前查阅赫山环保分局政府信息可登陆“中国·赫山”或“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查阅。此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前往我局办公室或者区政府信息中心申请查阅赫山环保分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我局对各股室转发了《条例》,组织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学习,全面领会《条例》精神,切实提高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8条。

    (二)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共5类:

    1、机构职能。主要是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主动公开的信息1条;

     2、规范性文件。涉及环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排污收费条列》、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4条;

    3、行政审批。主动公开的信息13条;

    4、其他主动公开3条。即赫山环保分局信访投诉受理、处置和环保应急预案等基本概况;

  5、依申请公开。湘潭“小武哥”申请公开“益阳华昌锑业老厂区环评”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收到湘潭“小武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条,公开内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已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解释缘由,并详细告知申请方向。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环保门户网站信息量还不够;二是缺乏信息的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完善“中国·赫山”环保部门网站建设。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尤其是以赫山环保分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环保活动和环保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学习网页制作和网站维护等技术,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3、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经办人的培训作为重点,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条例》的执行力。同时结合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查询率,方便群众获得所需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