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六类人员生存认证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欧江岔镇 作者:欧江岔镇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13000/2017-0035 发布机构: 欧江岔镇 发文日期: 2017-04-10 21:5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各村民委员会、罗湖社区:

当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特困供养(五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低保)、退伍军人优抚、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兜底保障待遇人员死亡之后没有及时上报,导致国家民生资金大量流失,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发如下通知。

一、村(社区)是做好以上六类人员生存认证的行政主体,对六类人员的死亡后上报工作负有完全责任。

二、村(社区)支书是六类人员死亡后上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会计是六类人员死亡后上报工作的经办人,负主要责任。

三、对六类人员死亡后,村(社区)会计填好镇人社中心下发的相关表格,核实无误后,经村(社区)支部书记签字,加盖村(社区)公章,在每月的6日前上报镇人社中心,镇人社中心核实汇总后,于12日前报上级相关部门。

四、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每上报一例,政府安排20元工作经费。

五、责任追究。六类人员享受的资金是国家民生资金,属高压线,上级要求其死亡后必须及时上报注销,若因工作不力或有意隐瞒不上报注销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三个月之内没有上报注销的,责令村(社区)追回资金,并对责任人员批评教育。超过三个月以上的,上级有关部门将根据调查情况或移交纪委、或移交公安局经侦大队处理,绝不估息。

 

 

                                益阳市欧江岔镇人民政府

                                    201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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