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欧江岔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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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17-897983 发布机构: 欧江岔镇 发文日期: 2017-05-08 13:0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阳市欧江岔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欧江岔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欧江岔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7年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行文下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欧江岔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

欧江岔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

2017年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7年实施方案》(湘政办函〔2017〕19号)和《益阳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7年实施方案》(益政办函〔2017〕2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以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升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加快建设更加美丽、富饶、幸福的新赫山营造平安和谐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

动,重点解决一批制约全镇安全生产监管提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党政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监管执法和管理体系,使监管人员、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价值观,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三、主要任务

以打非治违、监督问责、失信惩戒为抓手,着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监管执法体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监管队伍专业化、依法治安科技化“三大建设”,力争在以下十个方面实现突破:

(一)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化。建立党委政府、部门、企业三个责任清单,构建责任明晰、整体联动、高效运转的网格化责任体系,全面形成照单履职、照单监管、照单审计、照单追责的清单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各级安委会要通过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兑现奖惩措施、开展巡查督查、严格审计追责以及强化职能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市场监督等多种手段,使企业主体责任、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各单位属地责任落实落地。

(二)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化。按照湘政办函〔2017〕19号和益政办函〔2017〕23号文件要求,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为核心,以矿山、冶金、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规模以上其他工贸企业以及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以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监管为手段,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重点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安全任务目标考核、安全条件不达标企业淘汰关闭、失信“黑名单”惩戒和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全面实现省里下达的实现生产经营主体合法化、安全责任落实全员化、规章制度规范化、作业现场管理标准化、安全设备设施管理专业化、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科学化、事故风险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化、宣传教育培训系统化、事故应急救援实效化的任务目标。

(三)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建立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逐一明确监管执法单位,不留盲区,实现无缝隙、全覆盖。同时,按照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要求,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和工作方案,使用法定文书和执法软件,推行“阳光执法”,按程序履行法定义务和职责,有效防范执法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问题,着力解决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不敢执法、执法不严的问题,将监管寓于服务之中,以推行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监管来彻底改变传统落后的被动式、运动式的监管理念和方法,变注重事后查处为注重事前事中监管。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新模式,采取“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执法方式,实行联合执法、委托执法等,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三个转变”,即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隐患转变,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四)隐患排查治理精准化。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自主负责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镇级督查、排查和企业自查的工作制度,不间断地排查治理隐患。强化聘请专家检查、政府综合督查、部门专项检查,搭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平台,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及企业委托技术服务模式,构建专家会诊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闭环体系。

(五)打非治违常态化。积极适应打明非向打暗非的转变,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由明转暗、隐藏较深等新形势,强化精准打击,抓紧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动群众,形成整体合力。落实打非主体责任,组织建五一支专职长效的打非队伍。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严抓严管,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和合法企业的违法行为,要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对屡教不改、反复发生、长期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工作措施,真正让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无处遁形、无法生存,让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者付出代价。

(六)事前问责制度化。出台《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以落实党委政府、部门、企业三个责任清单为落脚点,进一步落实事前问责的规定,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权重,强化事前的检查暗访、监管、追责,将隐患问题遏制消除在萌芽状态,倒逼监管部门及企业多在事故预防上下功夫,紧紧盯住高风险行业及其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风险预测预警能力和事故防控能力,实现“事后查处”向“事前监督”转变。

(七)失信惩戒实效化。严格按照《益阳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公示失信“黑名单”企业。对失信“黑名单”企业,严格按照《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要求,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区镇两级主流媒体等渠道,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信息并实行联合惩戒,使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增项目的核准、政府采购、证券融资、银行贷款、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或禁止。同时,依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黑名单”、“一票否决”等挂钩,实行动态管理。将落实“黑名单”制度的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落实不力的,在年终考核和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八)企业安全标准化。扎实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建设,把班组建设作为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抓起,推动技术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有效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镇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成熟一批、考评一批、公告一批、授牌一批;对已经达标的企业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标准化工作滑坡的实行摘牌处理,进一步巩固标准化创建成果。

(九)监管队伍专业化。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和合理搭配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实现监管队伍年龄层次结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和不同门类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进一步优化。强化我镇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备。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从非煤矿山行业开始试点,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和企业委托技术服务制度,借智监管”借力培训,持续提升监管人员专业化水平,补齐监管队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和能力不足的短板。

(十)依法治安科技化。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加快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融合发展,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兴安专项行动,有效遏制高风险领域事故发生。建好全镇安监机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与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基本实现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标准化达标信息和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信息等的互通共享。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教育培训,把动员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全镇各单位要举办“学习班”活动,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专题培训,使各监管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参训率、知晓率达到目标要求;要开展签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活动,推动相关部门和企业自觉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依法依规从事监管和生产经营活动。

(二)集中推进阶段(4月1日—10月31日)。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督促指导监管部门和企业按照责任清单制定各项规定,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要坚持典型引路,树立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示范部门、示范企业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观摩学习等方式推广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做法和经验。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7年12月底前)。10月11日前,各单位要对本区域和行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工作情况及执法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区安委办备案。2017年10月20日前,镇安委办将对各乡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由党委书记李国清任顾问、镇长刘德林任指挥长,具体工作由镇安委会统筹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从讲政治和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对确保全镇安全稳定及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重要意义。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明确职责分工,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区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督导检查工作进度、上报下达工作信息等日常事务,切实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责任逐一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和工作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突出重点部门、关键区域、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业;抓住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抓住长期不能解决的制度、资金等薄弱环节;抓住违法成本低、法不治众等难点问题,实施精准推进、重点突破。各单位要坚持一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总结、行政执法数据和典型执法案例。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进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三)大力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大力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把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成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开展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五)落实信息上报。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加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有关情况的统计汇总,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保证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总结取得的成效和特色亮点,查找差距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各单位于2017年4月28日前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实施方案,每月25日前报工作小结,6月23日前报阶段小结,10月23日前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总结。

 

附件: 欧江岔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

       相关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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