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3-1883581 | 发布机构: | 欧江岔镇 | 发文日期: | 2023-11-22 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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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警示教育】酒驾醉驾危害大 安全行驶心中挂
警示教育
酒驾醉驾篇
欧江岔镇人民政府
近期案例
为深入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不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现将查处的我镇3起党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2023年8月14日,段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赫山区欧江岔镇上湖加油站路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2023年8月21日,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赫山大队依法给予段某某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10月,段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2023年6月15日,范某某中餐饮酒并在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桃花仑路与迎宾路交叉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2023年6月15日,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赫山大队依法给予范某某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9月,范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三:2023年7月23日,杨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赫山区欧江岔镇上湖加油站路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2023年8月2日,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赫山大队依法给予杨某某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10月,杨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当前,全省正在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全镇党员干部要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案为鉴、引以为戒。镇纪委将聚焦监督执纪办案主责主业,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果断的行动深入推进专项行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纪法课堂
酒驾、醉驾认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醉驾处罚标准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3.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驾、醉驾额外成本
饮酒驾驶、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酒驾或醉酒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除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接受相应处罚外。醉酒驾驶还可能受到以下限制:
(1)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
(2)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
(3)因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将伴随终生,子女报考公务员、警校军校时政审受限;
(4)营运驾驶人终生不得从事营运类工作;
(5)行政机关公务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6)律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7)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