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的 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泉交河镇 作者:泉交河镇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838917 发布机构: 泉交河镇 发文日期: 2023-10-11 16: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的

  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驻镇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强我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以下简称“三调联动”)工作,促进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及其他行政部门调解职能有效对接,充分发挥三大调解手段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法治泉交河中的积极作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目标,创新新时代调解机制,不断整合、强化调解职能,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互相衔接配合的调解工作体系,提高调解公信度和权威性,提升预防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能力,打造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紧密配合,运行机制规范高效;调解人员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和调解技能明显增强,调解质量不断提高,人民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案件呈下降趋势;人民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各村(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能及时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源头治理。已进入调解的矛盾纠纷不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压实村(社区)责任,村(社区)调处矛盾纠纷数需占所在村调处矛盾纠纷总数的60%以上,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统一协调配合原则;

  (二)坚持维护稳定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相一致原则;

  (三)坚持依法调解与互谅互让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当事人自愿的原则;

  (五)坚持公平与效率的原则;

  (六)坚持条块结合的原则;

  (七)坚持散与合相统一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泉交河镇“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国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湘任组长,镇党委专职副书记、政法委员周智虎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三调联动”办),办公地点设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周智虎兼任办公室主任,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徐星、泉交河派出所所长梁洪、泉交河法庭庭长陈立文、泉交河司法所所长刘佳勇任副主任,文克明为专职人民调解员,汤萼为“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勤。

  (二)主要职责

  明确泉交河镇“三调联动”办公室主要职责(附件1)。

  四、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信息汇总与统筹调度、矛盾纠纷分级响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三调联动”对接和联席会议机制(附件2),确保“三调联动”工作有章可循。

  五、时间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5月25日-7月31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深入推进阶段(8月1日-10月20日)。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三调联动”工作。“三调联动”办对排查发现的可能引起越级上访、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事件的矛盾纠纷要主动报告镇党委政府,综合运用“三调联动”方式,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总结推广和持续巩固阶段(10月20日-长期)。“三调联动”办要认真总结好经验做法,提炼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要注意挖掘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大力进行宣传推广,并及时报送区“三调联动”办。通过深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及时总结提升,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并持续巩固。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筹协调到位。各村(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三调联动”工作的重要性。定期汇报相关情况,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掌握辖区内易激化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协调合作”的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

  (二)配强力量,保障措施到位。各村(社区)要确保人员、场地、经费保障到位,至少配备1名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

  (三)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到位。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村响”、村务党务宣传栏、横幅、大型会议等进行广泛宣传。贯彻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弘扬公序良俗,突出社会效果,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实现群众路线与法治的有效结合,引导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强化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防止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滋生,为调解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考核,责任落实到位。对照《“三调联动”工作考核办法》(附件3)严格进行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考核情况要与年度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评挂钩,以此推动“三调联动”工作落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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