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泉交河镇委员会 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泉交河镇2024年度粮食生产工作 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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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4-1913023 发布机构: 泉交河镇 发文日期: 2024-03-22 14:0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中共益阳市泉交河镇委员会

  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泉交河镇2024年度粮食生产工作

  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驻镇部门单位:

  现将《泉交河镇2024年度粮食生产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益阳市泉交河镇委员会

  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泉交河镇2024年度粮食生产工作责任制

  考核办法

  为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粮食生产工作责任,激发抓粮食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粮食生产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所有村。

  二、考核内容与计分办法

  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粮食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从强保障、稳面积、提单产、绿色发展、惠农政策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计分项、加分项、减分项、否决项四个板块,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由镇党政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财政所等部门于6月底和10月中旬进行两次粮食生产工作阶段性考核,其中考核权重占比分别为60%、40%。12月底前,根据两次阶段性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经审定后,在全镇进行通报,并纳入各村绩效考核依据,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毫不松懈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益泉发〔2024〕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严格兑现奖惩,并在第二年经济工作会议上对粮食生产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附件:泉交河镇2024年度粮食生产工作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附件

  泉交河镇2024年度粮食生产工作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类别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和方法

数据采集

单    位

考核

计分

1.强保障

30分

党政同责(10分)

成立工作专班,由各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查阅会议记录、文件,并抽查部分村组,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包干责任制(5分)

查阅相关台账,抽查村组落实情况,发现一处未落实的,扣0.5分,扣完为止。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宣传发动(5分)

召开专题会议,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粮食生产的,计满分,否则不计分。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财政投入(5分)

由镇财政所制定考核细则。

镇财政所

数据资料上报(5分)

数据资料上报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不准确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稳面积

30分

粮食面积(20分)

完成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等粮油播种面积任务的,计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集中育秧面积(5分)

完成早稻集中育秧任务的,计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耕地保护(5分)

辖区内每发现一处新增耕地抛荒、非粮化、非农化扣0.2分;出现连片抛荒3亩以上或累计抛荒超过10亩的村扣5分;未及时上报设施农业巡查信息,每次扣0.2分;新建成高标准农田未发展粮食生产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提单产

20分

农业技术推广、培训(3分)

根据台账资料、日常调研、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农机技术推广(10分)

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制定具体考核细则。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防灾减灾救灾(2分)

针对自然灾害、病虫害,未及时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导致出现大面积减产的,每次扣0.2分;对未及时补种、改种导致耕地抛荒的,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推广优良品种(5分)

完成“早专晚优”和镉低积累水稻品种推广任务的,计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绿色发展

10分

秸秆禁烧(2分)

因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力,辖区内出现秸秆焚烧现象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化肥减量增效(2分)

根据实施方案、日常督查、相关台账,结合平时工作,进行综合评分。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农药减量增效(2分)

根据实施方案、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耕地安全利用(2分)

根据实施方案、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完成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稻谷溯源(2分)

完成稻谷抽样检测计划的,计满分;未完成的,不计分。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惠农政策

10分

惠农补贴资金(8分)

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政策宣传与政务公开,补贴数据采集精准,资料完整,补贴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的,计满分;每出现一次错误扣0.2分,扣完为止。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镇财政所

农业保险(2分)

对未积极推进水稻、油菜保险,保费收缴不及时、不足额的,扣0.2分;对定损理赔不合理、不合规,造成群体闹事或上访的,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加分项(10分)

典型推介(5分)

承办与粮食生产有关的区、市、省级现场会分别加0.5分/次、1分/次、2分/次,最高不超过5分。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农田恢复种粮(5分)

对过去存量种植林果苗木、草皮、挖鱼塘的农田,2024年恢复种粮,完成任务计划的,加5分;未完成的,不加分。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减分项

因粮食生产工作落实不力,被区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被市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否决项目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1.损坏一般农田2亩以上;2.损坏基本农田1亩以上;3.被省以上通报批评;4、出现截留、挪用、虚报、套取惠农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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