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泉交河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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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2-1688504 发布机构: 泉交河镇 发文日期: 2022-11-02 11:3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泉交河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驻镇有关部门单位:

《泉交河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 10月23日

 

 

泉交河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赫山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益赫政办发〔202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保对象与目标

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我镇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全镇2023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将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具体参保计划详见附件1),确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监测对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一二级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以及稳定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二、缴费标准及时间

居民医保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保费,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大中专院校学生于2022年秋季开学时参保缴费,其他人员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确因外出务工的人员,最迟在2023年2月28日前参保缴费。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参加居民医保,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在居住地参保,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未及时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监测对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一二级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稳定脱贫人口,经排查核实属于客观原因在集中参保缴费期未参保的,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以上特殊情形,均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未在断保90天内参保缴费)未能在我镇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三、参保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来仪湖渔场、东湖渔场组织辖区内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登记和缴费。以村(社区)为单位,进村入户统一代收代缴,并详细准确填写《泉交河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册》(见附件2)。

村(社区)明确专人(原则上为便民服务员)操作缴费,采取银行智能POS机刷卡缴费(或湘税社保APP线上缴费),东湖渔场、来仪湖渔场统一收缴后到社区操作缴费。镇卫生院安排专人协助便民服务员进行数据录入、信息核对工作。通过银行智能POS机刷卡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通过湘税社保APP线上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机打小票、电子订单复印一份)。

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学校负责摸底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不得在原户籍地重复参保。

四、资助政策

特困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二级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资助350元/人;城乡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资助175元/人,自缴175元/人;鼓励有条件的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可享受2023年参保资助政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对困难对象实行同缴同补,个人只需按规定交纳应缴部分资金。困难群众已在异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户籍地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纳入参保资助对象的人员,由镇属驻镇相关单位收集后报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进一步核对参保资助人员信息后发送到村(社区),有身份重叠的参保资助对象按“就高”原则确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各村(社区)便民服务员必须严格按照名单录入参保信息,不得擅自增减人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我镇调整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湘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胡建科,副镇长刘源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卫生院、中心校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由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刘勇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卫生院院长晏坤任办公室副主任。蔡卓雁、蔡伟、蔡丽思为办公室成员。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办点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村民组长包户的机制,各村(社区)分管领导和第一书记、办点干部负领导责任,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片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资金监管方面,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便民服务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在收取医保资金时,开具加盖村(社区)公章的收款收据,一式三联,一联交缴费对象保管,一联交村(社区)便民服务员保管,一联交财政所保管。相关责任人应定期碰头会商,及时掌控筹资工作的进度情况,定时通报筹资进度,确保责任、任务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较去年提高30元/人,工作难度加大。各村(社区)、来仪湖渔场、东湖渔场要尽快召开筹资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短信、村村响、海报等平台宣传新的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居民参保主动性。入户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切实保障参保缴费居民的合法权益,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医保、主动交医保”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

镇纪委负责对参保缴费工作中违纪违规、工作不力的行为及时监督,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党政办负责就群众关注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进行宣传;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及时提供正在享受相关待遇和动态新增的一、二级残疾人,三、四级残疾人名单、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社会救助对象名单及动态信息;经济发展办负责核定监测对象名单及动态信息;社会事务办负责对镇域学校学生及幼儿参加医保筹资进行指导、宣传;镇卫生院要安排医保相关人员协助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做好参保登记、信息修改、数据录入与统计等工作,并调动乡村医生协助各村(社区)进行逐户摸排和上门服务;镇中心校负责做好对在册学生必须随家长一起参加医保的督促指导宣传工作。

(四)明确工作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以各行政村(社区)、来仪湖渔场、东湖渔场为单位,进村(社区)入户统一代收代缴。代收的居民医保费必须当日收取当日操作缴费。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每周汇总辖区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入库情况,并及时报送至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泉交河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册》一式三份,经核对确保参保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属性等数据无误,村(社区)经办人、缴费操作专人和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留存备查。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定期通过区税务大厅导出征收数据明细,加盖镇、村(社区)公章后向缴费人张榜公示,并作为各村(社区)参保缴费进度的唯一依据。

(五)严守工作纪律。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务必严格落实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务必严格落实资助政策,精准标识参保资助对象及其享受的政策待遇,杜绝漏助、错助现象;务必加强政策宣传和维稳工作,严禁出现非正常信访和负面舆情;务必高效做好相关数据录入工作,严禁擅自修改信息、增减人员;务必规范工作流程,严禁慢缴、漏缴、错缴、截留、挪用、侵占、贪污代收的医保筹资款。凡违反上述规定,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由镇纪委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强化督促检查。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镇纪委、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根据工作序时进度要求,制定监督检查方案,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对参保缴费进度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联合督查组将到村(社区)上门督导;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进度严重滞后或产生恶劣影响的,及时通报并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启动问责。

(七)强化考核奖惩。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同时按完成进度对各村(社区)进行考核奖惩(具体金额以区奖惩标准下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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