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交河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暨《泉交河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考核及评分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 413000/2014-0013 | 发布机构: | 泉交河镇 | 发文日期: | 2014-12-04 1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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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泉政发〔2014〕73号
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泉交河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
管理细则》暨《泉交河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
考核及评分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村民委员会:
《泉交河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暨《泉交河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考核及评分细则》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督促落实。
二○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泉交河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
为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规范护林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湖南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护林员是指从事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的专职人员,护林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林业事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适应公益林区野外工作环境。
二、公益林林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招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人选由村民委员会讨论,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所选护林员一是要熟悉管护责任区的村情、山情、民情;二是在当地说话比较有影响力;三是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四是要有健康的身体;五是了解林业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家政策;六是能够服从组织领导。护林员原则上一聘三年,签订管护合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管护人员确定后统一登记造册,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将花名册报送区林业局备案。区林业局按照管护责任合同,会同镇政府每年对护林员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三、镇人民政府、镇林业站负责组织指导护林人员的选聘工作,并对受聘护林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林木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有关生态公益林管护知识的岗位培训。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护林员进行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召开例会,并搞好考勤及巡山日志的检查工作。
四、镇人民政府合理划分管护区域。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生态公益林的护林员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
五、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好森林资源和相关保护标志、设施的保护工作;
(二)定期巡护责任林区,对盗伐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占滥用林地、违章野外用火以及不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护林员应当制止并报请镇林管站进行处理。护林员每月巡护时间应不少于15天(防火期不少于26天巡护),并据实记录巡山日志,记载林业生产、管护等方面的情况;
(三)协助镇村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调查、林木病虫害测报与防治;及时报告火警和病虫疫情;
(四)协助有关单位开展责任区内生态公益林的营造、抚育、封育和监测工作。
六、管护合同执行一年期满,管护责任单位应将护林员花名册、管护面积及范围、应兑现的护林员工资以及管护任务完成情况等在相应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短于1周),由生态公益林所在地群众评议和监督,并由镇人民政府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应优先续签下一年度管护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其护林员资格。
七、镇人民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护林员发放报酬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其报酬从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中列支。
八、护林员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一)责任区内无森林火灾、盗砍滥伐、乱捕滥猎、侵占林地等案(事)件发生,生态公益林资源管护成绩显著;
(二)勇于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使生态公益林资源免遭重大损失者;
(三)在生态公益林营造、抚育、监测等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四)拯救、保护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有功者;(五)在保护生态公益林资源工作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九、管护人员在聘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由管护单位给予解聘:
(一)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弄虚作假者;
(二)擅自同意违法用地的单位或个人进入林地施工,或者不制止、不报告,致使林地遭受破坏者;
(三)对盗伐、滥伐林木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者;
(四)责任区内有森林火灾隐患,不报告又不采取消除措施,导致森林火灾发生者;
(五)责任区内发生较重林木病虫害不及时报告者。
十、根据公益林护林员工作业绩,按照百分制计分法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详见《泉交河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考核及评分表》。
十一、对年度护林工作突出、有重大贡献的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二、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公益林专职护林员,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扣减年度考核奖金、解聘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考核得分与公益林护林员年度考核奖金挂钩。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发放全年考核奖金;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扣减全年考核奖金的20%-30%。
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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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交河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考核及评分细则 | |||||||
考核项目 | 标准 分值 | 主要考核内容 | 考核单位 | 考核办法 | 考核分值 | 备 注 | |
护林巡查 | 30分 | 每月到管护区域内巡查天数不少于15天,防火期不少于26天,并做好巡山记录。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管护单位负责人请假。 | 镇林业站 | 抽查。没有巡山记录不得分;有巡山记录但一个月巡山天数不足15天,防火期巡山天数少于26天,每少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 考核分90以上为优秀,60-89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 |
资源保护 | 25分 | 做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和巡查工作,消除火灾隐患,及时上报火情。报告管护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 | 镇林业站 | 抽查。漏报一起扣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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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管理 | 25分 | 制止管护区域内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挖滥占公益林地等破坏公益林行为,并协助管护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 镇林业站 | 每半年考核一次。漏报一起扣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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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 | 20分 | 5分 | 按时参加区、镇林业部门组织的林业政策法规培训和会议; | 镇林业站 | 查看林业站会议记录、及签到册,缺一次扣一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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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积极宣传贯彻林业政策法规; | 镇林业站 | 因宣传不到位致上访一次扣一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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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保护责任区内公益林标志、设施; | 镇林业站 | 损毁一个(一件)扣一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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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协助开展公益林营造、抚育、封育、监测和保险定损等工作。 | 镇林业站 | 无故不参加一次扣一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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