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泉交河镇 作者:泉交河镇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13000/2018-0049 发布机构: 泉交河镇 发文日期: 2018-09-07 15:0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赫山区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泉交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泉交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泉交河镇人民政府(简称本单位)系正科级行政单位,负责全镇社会农业、安全、计生、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信访、统计、扶贫开发、卫教文、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工作。其主要职能如下: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

  2. 执行本乡镇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镇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泉交河镇人民政府系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党政办、村镇建设站、计生办、民政办、水管站、农技站、重点办、司法所、食药监站、安监站等站所机构。截止2017年12月31,本单位经区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45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事业编制2人)。年末实有人数262人(其中财政拨款开支34人,财政补助开支人数228人)。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泉交河镇人民政府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级。

第二部分 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总计4106.9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55万元,下降0.49%;支出总计326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58.91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因2016年度决算时未作结转;2017年结转838.36万元,2016年结转0万元。

  二、关于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 4106.9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06.96万元,占100%。

  三、关于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2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41万元,占 46.45%;项目支出1750.19 万元,占53.55%。

  四、关于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106.9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55万元,增长/下降0.4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6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58.91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2017年很多财政拨款支出都在农历春节前进行支付,导致年末结转数较大,而2016年作决算时没有年末结转数,因此导致差异较大。

  五、关于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80.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3.05万元,增长2.3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42.6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45.31万元,下降19.16%。主要原因:受中国农历的影响,很多预算支出都在农历春节前进行支付,导致年末结转数较大,而2016年作决算时没有年末结转数,所以导致差异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66.33万元,占27.5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4.09万元,占14.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74万元,占12.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5万元,占0.56%;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0.32%;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占0.19%;农林水支出1358.19万元,占43.22%;住房保障支出49.79万元,占1.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810.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财政事务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拨款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国库业务费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组织事务日常公用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经费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444.0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活动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财政拨款支出 11.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死亡抚恤。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财政拨款支出 379万元,主要用于水灾区灾后房屋修缮,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财政拨款支出12.42万元,主要用于镇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5.02万元,主要用于镇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节能环保-污染防治-水体财政拨款支出 5万元,主要用于镇区水体河道保洁事务支出。

  14.节能环保-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财政拨款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管理日常公用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拨款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镇区基础设施的修缮。

  17.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拨款支出4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公益事业支出。

  18.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321.9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各类补贴资金支出

  19.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财政拨款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河坝水库的日常维护等。

  20.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财政拨款支出191.18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支出等。

  21.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财政拨款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建设等。

  22.农林水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拨款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的公路硬化、水渠维修等工程支出。

  23.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08.86万元,主要用于各村的公路硬化、水渠维修等工程支出。

  24.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财政拨款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各村的公路硬化、水渠维修等工程支出。

  25.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财政拨款支出251.17万元,主要用于各村村民委员会的日常运转及村干部人员经费。

  26.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财政拨款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

  27.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补贴、水利工程等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支出49.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泉交河人民政府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73.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生活补助、其他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445.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泉交河人民政府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3.6万元,增长/下降47.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3.6万元,下降47.41%。主要原因:预算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40万元,占31.75%;农林水支出15万元,占11.9%;其他支出71万元,占56.35%。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镇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1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补贴。

  3.农林水支出-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财政拨款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水库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补贴。

  5.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58万元,主要用于下拨到各村公益支出。

  6.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财政拨款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下拨到各村公益支出。

  八、关于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完成预算的98.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98.5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费用,减少运行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占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70万元,占93.46%。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费用,减少运行成本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的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1台

  运行经费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日常加油、维修等支出。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7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700批次,接待350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上级部门检查工作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度全年预算收入4106.96万元,2016年全年预算收入4127.51万元,本年减少20.55万元;2017年全年实际支出3268.6万元,2016年支出4127.51万元,本年减少858.91万,因2016年度决算时未作结转;2017年结转838.36万元,2016年结转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24万元,较上年减少448.52万元,减50.18%,主要原因是:压缩单位开支,减少运行成本。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17年年底,因公车改革上级配套公务用车一辆,共有车辆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赫山区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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