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一村一辅警”相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乡镇街道 泉交河镇 作者:泉交河镇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343524 发布机构: 泉交河镇 发文日期: 2021-03-05 11:5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一村一辅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驻镇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泉交河镇关于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经村(社区)推荐、泉交河派出所审核、镇党委政府审定、报益阳市公安赫山分局村警办同意,明确彭文峰等13名同志为我镇村(社区)辅警。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彭文峰,男,35岁,中共党员,为香三社区辅警;

邱漫淋,男,49岁,中共党员,为新安山村辅警;

胡志泉,男,36岁,中共党员,为奎星村辅警;

吴  谦,男,26岁,中共党员,为兴泉村辅警;

邓  超,男,31岁,中共党员,为胡林翼村辅警;

杨顶峰,男,52岁,中共党员,为宫保第村辅警;

岳荣宗,男,31岁,中共党员,为祥云村辅警;

陈小平,男,37岁,中共党员,为恩塘村辅警;

潘孝祥,男,32岁,中共党员,为泞湖桥村辅警;

姜  宇,男,28岁,入党积极分子,为新松树桥村辅警;

谭智超,男,30岁,中共党员,为菱角岔村辅警;

张玉军,男,38岁,中共党员,为来仪湖村辅警;

孙  骏,男,35岁,入党积极分子,为新林村辅警。

二、职责定位

按照《湖南省公安派出所驻村务辅助人员工作规范》的要求,村(社区)辅警在村“两委”及派出所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2.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视频巡查;

3.协助对行业、场所、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4.协助盘查、堵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5.协助维护治安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和抢救伤员;

6.协助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7.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8.协助开展重点人员管控;

9.协助开展安全防范、交通安全、禁止“黄赌毒”等法制宣传教育;

10.协助收集、上报情报信息和线索;

11.协助采集本辖区各项警务基础信息(含“一标三实”);

12.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

13.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

三、福利待遇

(一)待遇保障。“一村一辅警”工作有关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

(二)其他待遇。由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村警办为全体村(社区)辅警每年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四、考核奖惩

(一)镇“村警办”对“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综治考评。

(二)驻村(社区)辅警的日常管理考核由镇“村警办”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对辅警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年终考核优秀的,视情予以奖励;对因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以及违法乱纪的,要及时更换、清退,并收回全部配发装备。

各村(社区)要全面抓好辅警管理工作,全力搞好村级警务室建设,警务室设在村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加挂警务室标识标牌,落实好“一村一辅警”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