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泉交河镇委员会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交河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泉交河镇 作者:泉交河镇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497278 发布机构: 泉交河镇 发文日期: 2021-12-13 09:2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泉交河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我镇生态屏障,推进生态强镇和美丽泉交河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湘办〔2021〕20号)和《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益办〔2021〕20号)、《赫山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益赫办〔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严格保护管理森林湿地资源,维护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压实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的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建设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奋力建设资源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的新时代林业改革发展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

全面落实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制度,科学保护、修复、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湿地资源,提升森林湿地资源质量,保障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安全稳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科学利用森林湿地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

(三)坚持系统治理、科学施策

针对不同区域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的突出问题,坚持分类施策、科学管理、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森林湿地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坚持党政同责、层层联动

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的工作格局。

(五)坚持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建立健全科学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林长制工作,压实镇、村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的责任,构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森林湿地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积极贡献。

到2021年12月,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定出台林长制工作基本配套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形成“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监督管护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天空地”一体化森林湿地资源监测监管平台。

到2025年,全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2.24%以上,森林蓄积量不低于12.14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稳定在5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3‰以下,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促进“天空地”一体化森林湿地资源监测监管平台有效运行。

到2035年,全镇森林覆盖率达22.5%,森林蓄积量不低于13.5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75%,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天空地”一体化森林湿地资源监测监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全面提高、稳定性全面增强,基本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组织体系

(一)设立镇村两级林长

镇级设立林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设立第一副林长,由镇长担任;设副林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各包村领导担任包村林长。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成员担任。

(二)设立护林员、监管员、执法员

护林员由各村拟定并报镇林长制委员会备案及同意,各村拟定的护林员要能熟练使用手机及相关App软件;

监管员由镇具体负责林业工作的同志及各村办点干部担任;

执法员由镇综合执法大队成员担任,镇综合执法大队要安排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从事林业综合执法。

(三)建立林长制工作委员会

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林长的指挥协调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成立泉交河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林长办),办公地点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镇长兼任,副主任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担任。

五、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镇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制,负责监管员、护林员、执法人员等网格化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镇级包村林长负责协助林长、第一副林长做好镇林长制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制,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各自联系村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督促村级林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确保林长工作部署按时保质完成。

村级林长负责在本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二)护林员、监管员、执法员职责

护林员主要负责对管护网格内森林湿地资源进行巡护,及时发现火情、林业有害生物和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等违法行为并进行劝阻,及时向村级林长报告情况;

监管员主要负责对护林员日常管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护林员进行业务指导,并对本镇森林湿地资源负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执法员、镇林长报告;

执法人员主要负责接受上级交办和护林员、监管员或群众反映、媒体披露的破坏森林湿地资源案件线索,组织核实并依法办理等。

(三)林长办职责

负责拟订林长制工作制度、工作任务,监督林长制各项制度和工作任务的落实,承办林长会议,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等林长制日常工作。

六、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态保护

1.加强资源管理。建立与森林湿地资源管理相适应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监管等体制机制;严格控制林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非法毁林毁湿。

2.加强资源培育。提高造林质量,优化林种结构;增加资源总量,着力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因地制宜打造我镇森林湿地资源培育核心区:在山丘区,重点培育珍贵用材树种等用材林和油茶、花卉苗木等经济林;在湖区,重点培育防护林。

3.强化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落实公益林、天然林封山育林管护措施,提升整体生态功能;保持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基本稳定,停止受保护的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落实天然林禁伐补偿和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逐步实现天然林与公益林管护、补偿和管理并轨。

4.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湿地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5.强化野生动植物监管。全面禁止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加工、经营交易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探索建立野生动物损害赔偿制度和人身伤害保险制度;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二)加强生态修复

1.实施国家重点项目。实施国家长防林、木材战略储备林、退耕还林还湿、天然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巩固和扩大生态空间。

2.推进国土科学绿化。连通绿色大廊道,重点打造高速公路、新河沿线、省道S324等高标准生态廊道;构建绿色大屏障,加强南面山地的森林生态屏障建设;打造绿色大基地,发展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林草新业态;提升绿色大四旁,优化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扩大绿量,提高绿质,增强绿效。

3.创新义务植树方式。大力推进义务植树主题化、基地化、常态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植绿、爱绿、护绿活动,筹建“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切实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三)加强灾害防控

1.强化有害生物防控。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和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强化检疫体系建设;推进无公害防治体系建设,实现综合防治全覆盖。

2.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建立健全森林湿地防灭火机构,理顺防灭火体制机制,建立火灾应急预案;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切实落实“山有人管、责有人担、火有人扑”的防火责任体系;加强镇、村两级防火物资储备。

(四)深化改革创新

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努力构建便捷高效的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拓展集体林权权能,强化林业金融支撑;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

2.推进林业生态产业。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打造以竹木加工、油茶等食品加工为主的产业体系,延长产业链条。

(五)加强基础建设

1.加强管护队伍,构建“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的网格化分区负责管护体系。按照“区建、乡管、村用”的要求,充分发挥林长的统筹作用,整合各类护林员,组建统一规范的综合护林队伍;选优配强监管员,明确监管职责;充实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强化对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与日常管理,建立森林湿地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的巡护管理体系。

2.加强林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强化森林防火、森林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巡护装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村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到2021年12月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林长令制度、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成员单位协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确保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将林长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护林员工资、执法人员工资等专项经费;积极统筹各类涉林专项资金,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示范作用。

(四)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公开林长责任区域范围、林长和护林员姓名、联系方式、职责和监督电话,每年公布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广泛开展林长制宣传,及时推介林长制的有关政策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导考核

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绩效考评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湿地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如有人事变动本方案不另行行文,人员按相应职位替换。

 

附件:1.泉交河镇镇级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2.泉交河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附件1

 

泉交河镇镇级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林      长:刘  军  党委书记

第一副林长:陈国荣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林  长:胡建科  党委委员、副镇长

包 村 林 长:各包村领导

成      员:王  顺  党政办公室主任

谢金利  党建办公室主任

姚澍洲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孙建波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周  莉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  亮  财政所所长

黄践华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喻  慧  泉交河派出所所长

刘  庆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林长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胡建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泉交河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职    责

 

镇党政办:负责对本镇村级林长和镇级林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人的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工作。

镇党建办:负责指导全镇林长制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镇经济发展办:负责支持、推进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等工作。

泉交河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影响林区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贯彻落实财政扶持政策,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等工作。

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负责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监督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控制度的落实,科学划定生态用地;指导各村、园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负责对经济林项目的原料基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森林湿地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组织、协调镇区园林绿地的建设、管护等工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积极参与国土绿化及森林湿地资源保护;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造林绿化,组织做好水土保持;负责全镇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森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指导开展森林湿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将森林湿地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做好森林湿地火情监测预警、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统筹协调较大及以上森林湿地火灾扑救、林业地质灾害救援,组织指导镇、村两侧用地范围内绿化等工作。

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违法使用林地和滥伐林木进行巡查、阻止,配合开展自然生态环境违法整治及对林业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其他镇属、驻镇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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