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   通  知

信息来源:泉交河镇 作者:泉交河镇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837780 发布机构: 泉交河镇 发文日期: 2023-10-10 15:4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镇属驻镇部门单位:

  为持续推动无偿献血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确保临床医疗急救用血的充足供应和质量安全,根据市无偿献血工作要求,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镇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湘任组长;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胡建科任副组长;镇经济发展办主任姚澍洲、卫生院院长夏益星、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经济发展办,由符永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无偿献血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与目标

  2023年我镇计划完成无偿献血215份。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按照常住人口作为无偿献血计划基数确定无偿献血计划分配数。(具体分配计划附后)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及有关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专人负责,并抓好落实。拟定一份在本单位符合献血条件的志愿者名单,并对照年度任务,统一在9月20日组织人员在镇卫生院进行无偿献血。

  (二)广泛宣传,积极带头

  各单位要对无偿献血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无偿献血政策与知识,将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确保15-55周岁群众,对无偿献血工作知晓率达75%以上,在校青少年达95%以上。各单位负责同志要积极带头参加,号召符合献血条件的共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到无偿献血的队伍当中,倡导文明、和谐、友善的社会新风尚,确保献血任务的完成。

  (三)严格考核,奖惩结合

  1、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2023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未完成计划的单位实行倒扣分,并在年终评先评优中不予考虑。

  2、对现场参与无偿献血的城乡居民给予每人200元补助,补助经费由上级财政解决。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计900毫升及以上的,献血者本人报销终身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献血量累计达600毫升及以上且不满900毫升的,报销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费用;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下的,报销献血量二倍临床用血费用。除献血者本人按规定报销用血费用外,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可共计报销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3、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参与无偿献血者予以适当奖励与补助。

  四、工作要求

  1、为确保我镇无偿献血任务的完成,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好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献血,参加人员要带好本人身份证,并按要求填写好献血表格。

  2、镇、村(社区)干部要主动带头参加无偿献血,确保按时按量完成献血任务。

  3、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并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积极作用,搞好宣传发动,办点干部要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调度,确保按时按量完成无偿献血计划任务。

  附件:2023年度泉交河镇无偿献血目标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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