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3000/2018-0058 | 发布机构: | 笔架山乡 | 发文日期: | 2018-09-20 0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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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笔政发〔2018〕65号
益阳市笔架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笔架山乡2018年耕地力保护补贴
面积核实工作实施方案》《笔架山乡2018年200亩及以上水稻种植大户面积核实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现将《笔架山乡2018年耕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实施方案》《笔架山乡2018年200亩及以上水稻种植大户面积核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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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笔架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0日
笔架山乡2018年耕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核实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5〕72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湘财农函〔2017〕1号)文件精神,为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结合我乡际,特就笔架山乡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核实内容
2018年全乡计税面积内双季稻种植面积、一季农作物种植面积和计税面积外双季稻种植面积。所核定的种植面积是指种植一季农作物或双季稻的耕地面积(非复种面积),以此作为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依据。
二、核实时间
各村于10月8日前将以上核实面积数据报送至乡农技站。
三、核实步骤
(一)农户自行申报。乡、村干部组织农户到村民小组申报2018年双季稻和一季农作物种植面积。
(二)村民小组审核、公示、申报。村民小组对农户上报数据逐一核实,经农户签字认可后形成汇总表,在组内公示3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3日前向所在村申报。
(三)村审核、公示、申报。村收集汇总各村民小组汇总表后,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认真审核相关数据,形成汇总表,在村公示4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8日前向乡农技站申报。
(四)乡政府审核、公示、申报。乡政府收集村的汇总表和公示影像资料后,组织人员认真核实。核实无误后,形成汇总表,并由乡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在乡政府公示7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向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必须由农户主自行申报,并经组长核实,农户签字认可。
(二)各村要迅速召开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推进会,广泛宣传,使农户了解政策和表格填报要求,确保本次补贴面积核实工作顺利推进、信息真实准确。
(三)以组为单位汇总后,公示三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无异后,向所在村上报。
(四)一季稻面积坚决不作为双季稻面积申报。
(五)改变耕地用途(栽树、挖鱼塘、建房等)坚决不予补贴。
(六)重点工程征用地不予补贴。
五、工作责任
种植农户应对所签字上报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各村申报人员对申报数据负责,并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盖章,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笔架山乡2018年200亩及以上水稻种植大户
面积核实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2018年200亩及以上水稻种植大户扶持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让种粮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就笔架山乡2018年200亩及以上水稻种植大户面积核实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核实时间
2018年9月1 日至30日。
二、核实内容
(一)水稻种植情况。在我区流转水田面积且水稻种植面积在200亩(含200亩)以上,无抛荒现象。流转面积必须集中连片在50%以上,土地流转合同规范、真实,流转期限在2年以上。
(二)水稻生产情况。有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农业机械,或与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农业服务合同;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应接受过相应的农业技能培训、掌握相应的农业生产经营知识和技能。
(三)财务状况。有完整、详实的财务账本;有生产经营记录台账;有详细的农业投入品登记台账;有完整准确的财务收支记录,包括固定资产投入、流转费用、生产成本投入、用工记录、粮食产量、收入等。
三、核实流程
(一)出具书面承诺。符合条件的水稻种植大户对上报面积的真实性出具书面承诺。
(二)填报流转面积。水稻种植大户填写承包土地明细表。本区内跨乡镇(街道、园区)的水稻种植大户由流转水田所在地提供核实证明,乡农技站归口上报,将申报实际情况报区农业局粮油站核实汇总。
(三)乡政府核实。乡农技站要根据200亩以上水稻种植大户上报的数据进行现场逐户核查,主要核查其实际流转耕地的起止时间、面积(以书面流转合同为准)、有无抛荒情况、水稻生产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四)汇总上报。乡农技站核实后,对数据进行汇总,并上报区农业局粮油站。
(五)公示。乡农技站将大户承包土地明细表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并留存公示的影像资料。
(六)区级抽查。区农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上报的200亩以上水稻种植大户台账进行抽查核实。
四、水稻种植大户申报所需资料
(一)各村委通知其辖区内种植200亩及上水稻种植大户完善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于9月26日前交乡农技站:
1. 符合条件的水稻种植大户对上报面积的真实性出具书面承诺书。
2. 填写完善的承包土地面积明细表。
3. 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的合同。
4. 身份证复印件。
5. 机具等相关农业配套设施的照片。
6. 流转土地所在村的证明。
(二)其它资料
1. 完整、详实的财务账本。
2. 生产经营记录台账。
3. 详细的农业投入品登记台账。
4. 完整准确的财务收支记录,包括固定资产投入、流转费用、生产成本投入、用工记录、粮食产量、收入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确保200亩以上水稻种植大户面积核实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水稻种植大户面积核实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种粮大户了解、掌握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确保本次面积核实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确工作责任。水稻种植大户应对所签字上报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各级申报部门对申报数据负责,并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四)严明工作纪律。核实人员要对所核实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接受核查对象请吃和消费。核查人员要独立完成种植大户抽取和核查工作,其他人员不得干涉,确保核实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益阳市笔架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