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镇内设机构情况

信息来源:兰溪镇 作者:兰溪镇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720055 发布机构: 兰溪镇 发文日期: 2023-02-20 09:2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1.党政办公室。协助党委政府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  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业农村和扶贫办公室牌子)。负责脱贫攻坚、公路和交通建设、校车管理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河长制等工作;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挂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城市(村镇)管理、重点工程建设、兰溪河治理工程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禁毒、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财政预算编制、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

8.综合执法大队。整合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镇人民政府管理的正股级机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9.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文化综合服务站牌子)。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社会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红十字会、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工作。

10.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防汛抗旱、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工作。

11.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12.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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