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镇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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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2-1553120 发布机构: 兰溪镇 发文日期: 2022-04-06 16:1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兰溪镇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属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兰溪镇值班值守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印发《兰溪镇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迅速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值班工作的重要意义

值班工作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的重要职责,是保障党政机关全天候运转的重要环节,是协助党委和政府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重要措施。

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面临新的挑战。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值班工作,对于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党政机关运转顺畅高效,及时妥善应对处置各种重大突发时间,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村(社区)、镇直属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安排,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运行高效、反应灵敏、协调有力的值班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值班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二、明确值班工作责任体系

各村(社区)、镇直属部门要认真履行各项值班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好值班联络、领导同志外出请示报告、紧急文电收转、重大突发事件及紧急事项的请示报告、涉及重大舆情报告等有关工作,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三、切实做好值班带班工作

(一)各村(社区)、镇直属部门要严格执行节假日三级值班带班、两级值班带班、值班员在岗等值班带班分类要求,统筹安排好日常值班带班工作。

(二)两级值班带班的,带班的单位负责同志要在岗带班,值班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

值班员在岗值班的,带班的单位负责同志要保证联络畅通,不得离开机关所在城市,工作需要第一时间返岗,值班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

遇临时紧急任务需要外出的要及时调整值班带班人员,保证正常运转。

(三)值班员要熟悉值班业务,及时接听值班电话,掌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去向及联系方式,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及时请示报告。值班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未做好工作衔接的情况下换岗。值班员应为在编人员,不得由雇员、临聘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等顶岗替班。

四、提高重要紧急情况报告能力

(一)各村(社区)、镇直属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向镇政府报告重要紧急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误报。紧盯涉社会大局稳定问题、灾情隐患、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等苗头动向,对本地各领域突出风险点加强分析研判,提高预警能力,增强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的主动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各村(社区)、镇直属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反馈领导同志突发事件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内容包括简明的贯彻落实工作措施和事件最新进展。处置时间较长或情况复杂的突发事件,可先按时限要求报送初步贯彻落实情况,再报全面详细贯彻落实情况。

五、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各村(社区)、镇直属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请假外出制度,提前3个工作日向镇政府书面报告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情况,不得迟报、漏报,未及时报告的,须以办公室的名义提交书面说明。

 

附《兰溪镇值班值守工作制度》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

                             2022127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2121日印


附件

兰溪镇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对全镇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镇政府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值班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机关干部值班制度。

二、值班时间

(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实行早晨8:30至次日早晨8:30,24小时值班。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实行当日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值班。

三、值班主要任务

(一)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二)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并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给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镇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员要认真研判,及时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环境突发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信息,值班员要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特别是在事发初期,根据领导同志的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筹建指挥中心,必要时现场设立专线电话。始终坚持“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

(三)对各类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

(四)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五)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五、值班纪律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党政办负责计划和安排。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镇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二)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全员到岗,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不能聚众打牌。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报告。

(四)严格登记制度。带班领导对本班情况要认真据实填写《值班表》,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通报的天气等灾害情况和来客来访登记等重要事件,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五)保持值班室卫生。值班地点在党政办,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值班室的卫生,要干净整洁。

    

六、兰溪镇值班电话:  0737-3265591

        区纪委监督电话:  0737-4400948

区组织部监督电话:0737–440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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