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2-1553123 | 发布机构: | 兰溪镇 | 发文日期: | 2022-01-18 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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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兰溪镇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百日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巩固我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成果,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11月2日益阳市2021-2022年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区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和《益阳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百日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严肃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违规运输烟花爆竹、全面取缔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网点、收缴处置违规存放烟花爆竹的集中整治行动,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益政通〔2018〕2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烟花爆竹禁放限售有关事项的通知》(益政办发〔2019〕1号),强化镇域安全管理,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整治时间
2022年1月14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三、整治阶段
(一)宣传动员(2022年1月14日起至2022年1月25日)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全镇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大会,专题部署工作。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迅速进行动员部署。
2.层层落实责任。镇相关单位及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
3.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平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进一步提高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4月30日)
1.源头禁销。组织对全镇烟花爆竹清理清查,全面取缔全镇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和零售网点,全面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2.严打违放。抓好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劝解和依法处置,通过新发的违规燃放案件查找违规运输、销售线索,有效打击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严查运输。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进行全面清查,发现违规运输烟花爆竹一律严格查处。
4.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通报违规燃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巩固长效阶段(2022年4月30日以后)
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时抓好整改,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镇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管理达到分工明确、执法规范、常态长效要求。
四、职责分工
(一)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落实基层派出所的工作责任;建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日常巡查机制,受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报案报警;及时查处烟花爆竹运输、存储、燃放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中的抗法行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联合执法与监督检查。
(二)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面取缔全镇范围内经营许可已到期的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网点,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查处,对违规存放的烟花爆竹没收并依法处置,及时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联合执法与监督检查。
(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取缔占道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摊点,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源线索;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卫生污染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联合执法与监督检查。
(四)市场监管所:负责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工商个体户或企业进行查处;落实区域范围内不得新办理烟花爆竹销售工商营业执照的要求;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联合执法与监督检查。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督促各村(社区)落实宣传、巡查、劝导工作,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及时报警举报;负责对兰溪镇空气质量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受理和处置燃放的噪音污染和空气污染投诉,查处有关违法违规案件;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联合执法与监督检查。
(六)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落实殡葬行业经营者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责任,制止办理丧事活动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向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材料,引导居民文明举办婚庆活动;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联合执法与监督检查。
(七)各宣传部门:负责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宣传,全面推进相关宣传工作,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片到户到门店,构建职责清晰、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落实村、社区各网格管理员职责,深入开展网格化管控。实现镇村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要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广泛宣传益政通〔2018〕2号文件精神,特别要抓住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倡导“村规民约”、“红白喜事理事会”宣传等多渠道进行宣讲,对临街企事业单位、商铺提前介入,对居民小区、村组走访入户,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并将承诺书发放到户,要求住户知晓并签字,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引导教育,做细宣传工作。同时强力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积极引导居民自觉履行义务,摒弃燃放烟花爆竹的旧习俗,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法管理。对巡查发现、其他部门移送和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公安部门加大办案查处力度,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求的行为,一律严格执法,实行顶格处罚。对多次违规燃放、不听劝阻、阻碍执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起到震慑效果。
(四)实行举报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鼓励居民群众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益阳市中心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