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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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19-907689 发布机构: 兰溪镇 发文日期: 2019-09-18 12:4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兰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兰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兰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兰溪镇人民政府系正科级行政机关。根据赫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乡镇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机关工作机构设置为四办一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牌子)、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合署办公)和财政所。其中财政所实行区镇共管,以区管为主的管理体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实行区镇共管,以镇管为主的管理体制。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人武部、上级政协交办的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教育、工青妇、民族宗教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等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一、二、三次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发展乡镇工业、科技科普、安全生产及监管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及统计等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开发利用与管理;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主要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建立健全、组织救灾救济、辖区殡葬改革、婚姻管理、城乡困难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优待抚恤、五保户三无对象的供养;劳动力资源管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险服务;承担残疾人就业、教育、康复、扶助、维权等工作。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计生数据、信息的收集、调查和统计上报,落实人口计划;负责对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归口管理和对计生协会工作的指导;负责对村级计生工作管理和人员的培训。

  (五)财政所:主要承担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监督、税收协管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 机构设置情况

  兰溪镇人民政府系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党政办、村镇建设站、计生办、民政办、水管站、农技站、重点办、司法所、食药监站、安监站等站所机构。

(二)人员情况

截止20181231,本单位经区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176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事业编制113人)。

本单位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兰溪镇人民政府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级。

   

 

 

 

 

 

 第二部分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9,095.8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187.07万元,增长53.94%。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和文化体育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6,39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2.88万元,比上年减少11.05%。占本年总收入80.4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万元,比上年减少63.1%。占本年总收入1.19%。其他收入1247.98万元,上年无其他收入。占本年总收入19.5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24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2.0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72.54%。项目支出1988.6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27.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47.8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39.08万元,增长32.82%。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和文化体育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91.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6%。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3988万元,增加132.77%。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和文化体育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991.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7.76万元,占16.13%。科学技术支出1.2万元,占0.0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65.69万元,占1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34万元,占4.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8万元,占0.5%。节能环保支出91万元,占1.3%。城乡社区支出46万元,占0.66%。农林水支出3938.74万元,占56.33%。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占0.2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7万元,占0.11%。住房保障支出115.43万元,占1.6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6,99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有些项目的经费由区级财政管理没有纳入乡一级的年初预算,所以造成了决算数大于预算。其中:一般公共

服务支出1127.7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与财政事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1.2万元;文化体育传媒支1265.6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34万 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临时救助、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1万元,主要用于水体污染防治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城乡社区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等;农林水支出3938.74万元、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

水利工程运行信维护、防汛、扶贫、农村综合改革及其他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43万元。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900.04万元,比上年增加68.85%。商品和服务支出2005.51万元,比上年增加159.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3.76万元,比上年增加9.85%。项目支出1912.62万元,比上年增加5000.32%。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12.62万元,比上年增加5000.3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79.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73.8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05.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18万元,完成预算的95.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6.1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400批次2500人次。2018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5.72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7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19%。比上年减少63.1%,本年支出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5%。比上年减少63.1%,项目支出76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赫山区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了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8年单位预算时,本单位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单位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本单位在绩效管理中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项目建设;十分注重民生保障,服务人民群众;狠抓社会管理,多方发力做到全面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时调解纠纷、牢固防违控违工作、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工作;不断完善科教文卫,全面发展。但也绩效管理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对此,将在平时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监控的重视,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使绩效目标监控与政府工作、财务工作挂钩,做到及时监控,及时控制。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我镇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资金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干职工工资、民生保障等重点绩效方面,对于项目资金,从立项、审批、设计、财评、建设、验收、审计全程监管,并由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005.51万元。比2017年增加1233.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经费增加,交通费以及委托业务费有所增加,加上随着物价的上涨,相应的机关运转经费有所上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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