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兰溪镇创建“先进财政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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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781058 发布机构: 兰溪镇 发文日期: 2023-06-09 15:0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益阳市兰溪镇创建“先进财政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镇属部门单位:

益阳市兰溪镇创建“先进财政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益阳市兰溪镇创建“先进财政所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兰溪镇财政管理,全面提升镇财政理财水平和服务效能,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乡镇财政所建设工作的通知》(湘财市县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基层乡镇财政建设和基础工作为抓手,以提高乡镇财政所理财水平和服务效能为重点,不断增强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乡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和完善兰溪财政财务管理,强化兰溪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升兰溪镇财政服务效能,实现“六个全面”,即:职能配置全面优化,业务基础全面夯实,内部管理全面规范,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办公条件全面改善,工作效能全面提升。

三、创建内容

立足本镇财政管理工作实际,结合当前财政主要工作任务,创建先进财政所重点从财政财务管理、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财政服务效能三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基础性工作

1.严格遵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财政综合预算。我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六个原则”和“两上两下”的规定,以及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意见,坚持“以收定支重点突出确保稳定完善机制关注民生统筹安排综合平衡”的财政收支管理方式。按上年补助收入、体制超收分成、专项补助资金以及非税收入确定我镇本级收入;按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项目支出四个部分实行定员、定项、定额制度,细化年度支出预算编制。

2.严格执行《兰溪镇机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财务支出管理。一是按照“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各项收入都要按规定纳入区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机关支出坚持联审会签报账制二是实行集中采购制度,成立机关采购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

3.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资产处置及管理形成一套办法,按规定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并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以及资产管理、处置资料台账,每年年底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4.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财务基础工作管理水平。按照《关于规范基层财政账套设置实施方案》要求设置账套,账务处理及时、账务核算准确,对往来款项进行及时登记,注重往来清理。票据的领、用、销手续齐全,做到领用发放有记录、结报缴销有手续,有专柜保管、专人负责,填写规范,缴销及时。对于支付凭证和原始票据进行严格审核,保证票据真实合法、手续完备,按规定进行对账工作,保证账账、账实、账证相符。会计凭证进行及时装订、做到章戳齐全、规范整齐。同时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的上报财务报表。

5、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有专门的档案室且由专人进行管理,做到制度完善、资料完整、归档及时、存放有序、保密安全、查阅方便。

(二)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1.健全工作机制,夯实监管基础。为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管,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镇人大主席、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职能站所和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兰溪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单位均明确一名资金监管信息联络员。制定《兰溪镇财政所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兰溪镇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按照“谁申报项目、谁确定项目、谁核实数据、谁使用资金、谁负责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的原则确保财政资金监管科学化精细化。建立与各站所、村社区的日常信息联络制度,按照资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确保专款专用。

2.建立信息通达机制,注重全过程监控。我所将各类专项资金分别确定专人管理,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上报财政局,同时做好信息传递登记表;建立和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通过数据筛选对比,从源头上确保资金使用无异常;强化资金监管。对镇或镇属站所部门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所有资金均必须通过财政所进行收付,不得进行体外运行;对直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我们主动与相关直部门对接,及时掌握和了解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出现虚假项目和少多报项目。

3.强化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体外监督是最有效的监督。只有让资金运行在先进下,才有可能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我所严格按照财政局的要求,对下达的项目资金进行公开公示,将惠农补贴发放的具体流程进行细致、精准的公开公示,同时“一卡通”的更改、挂失补折、改名等常见的业务办理和查询流程我们也都公示于服务大厅,为打造服务型政府、先进财政而努力。除此之外,我们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设立并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有异议的事项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镇财政开展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工作情况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中,定期进行考核。在村级财务方面,我们及时将村级财务进行公开,将公示照片和相关资料整理成档。

4.落实惠农政策,加强惠农资金补贴管理。我镇人口达9.3万人,全面实现涉农补贴“一卡通”全镇发放。我们严格按照统一补贴范围、统一补贴时限、统一计算依据、统一补贴标准、统一发放程序,进行先进规范操作,及时录入补贴发放信息、及时准确的上报数据、及时对错误信息进行反馈、修改和登记,建立台账,做到户名、卡号、金额准确无误,健全农户信息,提高惠农资金发放透明度。同时建立了来访来信登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回应与处理。

5.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督。一是设置村账镇代中心,对村级的账务进行规范与监督管理,制定《兰溪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收支管理、报账流程。二是加强村会计的业务能力,组织进行报账员业务培训,将会计基础知识、村级财务制度、报账程序都作了详细的讲解,并对村报账员的业务能力进行了考核和测试。三是对村级项目资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抽查巡查。特别是对村级专项资金、民生工程建设、乡村振兴资金重点抽查,确保村级资金安全高效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1.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办公环境。为满足履行职能需要,我所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办公面积170平方米,共有7间办公用房,分别为所长办公室、会计室、财政资金监管办、惠农资金服务窗口、村账镇代理中心、档案室、接待室。办公设备齐全,配置有开展业务需要的电脑、打印机、装订机、保险柜、空调等。办公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建立局域网,落实内网及信息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更新信息管理系统。

2.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一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岗位职分工明确。我所现有工作人员11名,对现有岗位进行了合理分工,设立总会计、单位会计、部门会计、信息员、三金专管员、资产管理员、票据管理员、资金监管员、税收专管员、村账代理员、协税专干、档案管理员、出纳各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了上岗工作人员职责清楚、目标明确。坚持学习制度。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月集中学习一天。除了基本的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外,我们还坚持学习先进的经验与做法,不断吸取经验,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作出创新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及各项财经规章制度更好把握政策关。深入贯彻《预算法》。加强预算约束,从准、从紧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努力提升我们的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积极打造先进财政,为人民群众提供一流服务。

四、实施步骤与要求

(一)强化组织

由镇长郑明同志任组长,财政所所长汤志科同志任副组长其他财政所干部为成员,统筹负责创建先进财政所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具体任务。

(二)制定方案

兰溪镇财政所以创建先进财政所为契机,依托制度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评等手段,认真制定创建先进财政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创建工作的年度目标,出台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三)组织实施

财政所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乡镇财政所建设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根据先进财政所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年度目标,按照申报、评估、创建、验收几个阶段,细化任务清单,责任分解到人,按要求,分步骤、高质量完成先进财政所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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